家电零售商揭业内潜规则:“上门费”上门再要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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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零售商揭业内潜规则:“上门费”上门再要 (2)
2010年03月09日 14:09 来源: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点评:“山寨”网点泛滥

  眼下,山寨网点、“马路班子”成了空调维修的“心头大患”。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熊振邦称,这些网点根本不具备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处颁发的维修许可证和维修等级证。

  【行业揭秘】

  昨日,记者连线一家家电品牌售后部部长,他给记者讲述了业内的种种“潜规则”:一些“马路班子”接活儿时,利用各种花招让顾客掏钱。

  “猫腻”一:哪里赚钱“坏”哪里

  比如线路板上的感应器出了毛病,空调不工作了,换一个感应器就能解决问题,成本也不过十几元钱,但维修工会说:“线路板坏了,要换线路板。”这下,就要收取好几百元。

  “猫腻”二:空调加氟价格宰人

  记者了解到,空调里的氟17元/公斤,加上人工成本,1.5P空调,加一次氟的价格一般在100元。由于物价部门对“氟”收费并没有规定价格,市场上加氟价格不等,最高的叫价200多元,利润让“杂牌军们”分外眼红。

  “猫腻”三:多余零件回收再用

  空调的零件多是通用的,维修部一部分用委托单位的配件,一部分从外面市场批发进来。在移机时,他们常常将客户剩下的铜管收集起来,修复后再给下一个客户用。

  “猫腻”四:“上门费”上门再要

  如果一开始就告诉市民有“上门费”,消费者可能会选择其他修理点。所以,一些维修点刚开始会称,不修好不收费。可一旦上门,便是“没修好也有上门费”。

  提示:记者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早在2005年就颁布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修理费、需要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上门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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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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