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网上交易商家劣行:信用度买卖明码吆喝(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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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数网上交易商家劣行:信用度买卖明码吆喝(2)
2010年03月15日 10:57 来源:文汇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扔煤球”“泼污水” 不交钱,就臭你

  信用度是由好评积累而成,有好评也必然有恶评。看到“刷信用”可以赚钱,不法之徒做起了“恶评”生意,甚至有了所谓的“职业恶评师”——这些人以给网店“差评”做威胁,向卖家索要钱财。有网友爆料称,某些知名高的所谓“职业恶评师”,单单靠着“泼污水”、“扔煤球”,其月收入就可以高达五位数。

  有良心发现的所谓“恶评师”透露,“恶评师”的作业流程一般是:先是正常购物,收到货后再跟卖家联系,通过各种方式暗示对方,如果不把钱退回,就给他差评。由于很多淘宝卖家都担心店铺经营受影响,一般都会选择乖乖退钱,对已经发出去的货干脆选择放弃。“恶评师”从支付宝收回钱后,再上网把收到的货转手卖掉,平白无故就赚一笔。

  货款转划 “钞票老句不脱手”

  上海人有句俗语说是“钞票老句不脱手”,意为精明的买家,买东西时一般不会轻易先把钱给对方,因为付出去的钱要回来就难了。“钞票老句不脱手”在网上交易时也是必须牢记的“金科玉律”,网络购物现在普遍采用支付宝,其规则是在买家确认后系统才会把钱转给卖家,这看上去万无一失,但遇到“阿诈里”,照样有办法蒙你。一些无良商家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卖一些在短期内难以辨识的所谓“高仿品”。如果没有专业知识,这些商品一般很难在支付宝的15天规定时间里辨别真伪——根据规定,如果买家没有意见,15天后网站会自动把钱划给卖家。很多骗子就利用这个漏洞,把买家购买的正品换成所谓的“高仿品”。一旦钱划进卖家的账号,再想退款就没有那么容易啦。

  劫持页面 买家“眼球”也能卖钱

  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前提是你必须用电脑上网,而单单是上网、进入页面这个简单动作,也会成为不法之徒的生财之道。有消费者投诉称,一些网站暗中在页面上给消费者“下套”,消费者根据提示点击进入下一个链接时,出来的会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页面,消费者必须进入相关网站浏览。更可恶的是这种“强制链接”除了关闭网站,根本退不回去——而网站则可以凭你的所谓点击率坐收佣金。

  而更令人发指的是,个别网站还强行修改消费者的浏览器设置,将自己的网站设为主页,使消费者每次上网时必须先浏览其产品。有的网站甚至还暗中利用黑客软件“劫持”消费者,强行接入收费昂贵的国际长途电话系统,使消费者在浑然不知中付出高昂的国际话费。

  退款 看得见拿不到

  网上购物,点击“购买”、“确认”很方便,但如果一旦因为种种原因发生退换货,麻烦不是一点点。部分购物网站往往会采用各种借口予以拒绝,甚至对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根本就不作反应。个别网站则采用所谓“变通方式”:退货可以,但钱是绝不会真金白银还给你的。业内通行的所谓“行规”是:退回的货款存在买家的虚拟账号中,待下次交易时再自动扣除。反正这笔钱是赚定你了。

  蝇头小利也要赚

  按照目前网上购物的所谓行规,本市或省内首重是5元一单,周边地区首重为8元一单,出省或市以外则最低是10元,续重一般都是每公斤8元。在物流业比较发达的江浙沪地区,一些快递公司为争取客户,收取的邮资会比这一行业标准更便宜;而一些生意好的网店因为业务多,快递公司为“薄利多销”,一般会给予更多的让利。比如,网上标出的收费标准是一单20元,但卖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内部结算价格为10元。不过,卖家收取买家的快递费则依旧为20元。就连这样的蝇头小利卖家也能赚你,难怪有人要感叹网上交易水太深了。

  本报记者 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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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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