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电视购物“三宗罪” 七星等被指售不合格产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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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电视购物“三宗罪” 七星等被指售不合格产品
2010年05月13日 09:0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电视购物行业从走入人们视野时就备受关注,而昨日沪上的一批电视购物商家再次被外界关注。

  日前,上海市工商局针对电视直销、互联网销售引发的消费争议成倍增加的情况,对全市6家电视直销、互联网销售企业销售的数码产品(数码相机、摄像机、移动电话)、纺织品(床上用品、内衣)、手表等部分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昨日(5月12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了《电视直销、互联网销售商品质量监测情况》(以下简称《监测情况》),经检测,23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数码产品15个批次、纺织品7个批次、金银饰品1个批次。

  其中,上海七星网络购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星购物)、上海橡果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橡果)、上海红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蓝国际)、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购物)等购物平台中销售的爱国者、阿尔卡特、卡西欧等知名品牌的产品均被指出现各种问题。

  电视购物再曝“三宗罪”

  经上海市工商局归纳,这些购物平台普遍存在较为突出的3个问题,首先是公司在销售时,随意夸大产品宣传,销售商品名不副实。

  七星购物销售的标称由天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SKYPIX”牌“至尊宝全能数码王”相机(型号规格:TDC862),外包装明示为800万像素、可插值1200万像素,说明书却描述为500万像素。

  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规定,500万像素的中心视场分辨率、边缘视场分辨率应不小于113线对/mm、101线对/mm,而该商品实际测试值仅为:72线对/mm、52线对/mm。上海合家购物销售的爱国者数码相机分辨率、彩色还原、成像均匀度也存在问题。

  其次是违法销售三无产品,个别商品存在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但是七星购物销售的“CAMEX”牌多功能数码相机 (型号规格:CDC9590)、橡果销售的“戴尼斯”心动玫瑰吊带裙 (生产日期或批号:7332),均未能标注生产企业。

  第三个就是责任主体不明确,售后维权无保障。上海市工商局在《监测情况》中指出红蓝国际销售的多个商品整个广告中只有订购电话,没有涉及销售者的任何信息。

  国家工商总局的最新统计信息显示,2009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14日,全国工商系统12315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电视购物类申诉2686件,比上年猛增55.17%。中国电子商会主办的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也显示,2009年共接到电视购物投诉7090宗,经统计,有效投诉共6829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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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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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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