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悔权被指偏袒消费者:专家称执行难度大(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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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后悔权被指偏袒消费者:专家称执行难度大(2)
2010年05月14日 08:51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执行难度大 落实要平台保证

  “就网络的特点来看,怎么把这个规定落实才是最重要的。”深圳互联网应用技术协会副理事长郑裕杰指出,“因为网购不仅具有非现场的特点,而且商家往往缺乏一个实体,交易不在同一城市,现在出了问题追究起来都不容易,更不用说无条件退回了。”

  易商务首席运营官包文清提出,消协或者工商部门应该与现有的平台合作,30天退回制度才能兑现。“因为像淘宝、拍拍这类交易平台在网购消保方面已有一定基础,比如保证金制度、第三方支付担保等。”

  包文清认为,退回制度不能够一味着眼于“限制、规范”,还需要给予商家一些激励措施。“现有的几个网购平台,参加了类似‘消保计划’的卖家,都可以在搜索中获得更靠前的排名,获得更多的浏览量、关注度。这样一来,也让消费者意识购物要选择有保障的卖家。”

  而交易的公平性问题上,包文清认为同样可以借助于第三方的平台:“消费者无理取闹,或者故意损害商家利益情况毕竟是少数,一旦发生纠纷,双方都可以通过平台进行投诉、举证,从而使大家的权益都可以得到保证。”

  网购有保障 才有人买账

  包文清表示,这个条例出台可以解决消费者对非现场购物的不信任感,“措施落实了,不仅可以增加原来喜欢网购的消费者的信心,而还能进一步消除人们对网购的戒心,吸引更多人加入网购大军”。

  郝建强则认为,能够起多大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验证,因为很多问题都还没有反映出来,“但是即使有困难,也不能说不执行,而是要看怎么把它完善好,总的来说是利远大于弊”。

  -名词解释

  后悔权

  “后悔权”最早出现在美国的直销和保险行业中,又被称为“冷却制度”。推销员上门推销商品和服务不免会夸大其辞,消费者往往处于产品信息的弱势。所以美国的法律赋予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退货并收回全额退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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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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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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