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购设七大禁区 避免流于形式须优化细则(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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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网购设七大禁区 避免流于形式须优化细则(2)
2010年06月01日 14:46 来源:通信信息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尚存疑

  这20家电子商务企业公开承诺保护未成年人网购权益,无疑是对现实电子商务市场出现的新问题的一次积极探索,但业界普遍认为,此举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首先,如何核实买家身份和年龄就是一大难题。现实交易中核实年龄尚且不现实,更不要说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面对从各地汇集而来的购物者,让商家一一核实年龄也不太现实。京东商城网站负责人说:″未成年人是指不到18岁的孩子,要求看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确实不现实,我们一般在买方下定单后与对方电话沟通,如果交易额超过2000元,业务员在沟通中格外注意询问或观察客户年龄。另外采取货到付款,届时也能辨别买方年龄。但百分百准确难度很大。″

  其次,监护人是否知情很难准确取证。家长对未成年人网购有最直接的指导责任,理应负有监护义务。按照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在网上订立的非获利性质的合同原则上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该合同始得生效。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家长没办法时刻关注孩子的举动。新浪生活产业部总监张煦称,″在身份无法准确核实的现实条件下,一旦交易纠纷发生,如确认买方是未成年人,我们首先要向监护人确定,交易是否知情并同意,如果监护人否认,自然认定合同无效。″但他也承认,这存在取证难题,如何证明监护人在交易之前是否知情,有待进一步摸索。

  需要各方合力共同关注

  保护未成年人网购权益,还是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家长负有监督孩子的首要责任。现在的90后,甚至00后,大多有自己的想法和判断,能正确掌握网购的分寸,但是,一旦孩子出现一些不良行为,家长一味的劝说很难起作用。正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不喜欢大人的啰嗦。这需要家长一以贯之的努力,从小培养孩子的正确的是非价值观和自我控制能力。

  同时,电子商务行业应加强自律,商家需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也理应承担这部分责任。商家作为卖方掌握充分的主动权,特别对于一些特殊用品的卖家而言,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多加核实买家信息,将大大减少未成年人非理性购物的机会。而电子商务平台如果能在在技术上做一些设计,比如购物时要求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帐号、输入生日等一系列技术屏障,或可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买家的信息。例如,淘宝网在就这一承诺接受采访时称,利用自身的支付宝体系,可以掌握买家部分真实年龄的信息。

  而若想从根本上保护未成年人,还是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未成年人网络购物行为。如果买卖双方都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那么将有助于避免和解决网络购物过程中产生的消费纠纷。实际上,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关管理规范规则也正在不断完善中。

  日前新《消法》再次修改程序时,计划针对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增加的一项“后悔权”,即非现场购物,在收到商品后30日内可退回商品,并不承担任何费用,但影响商品再次销售的除外。但目前关于后悔权期限的规定尚存很大争议。如何在消费的同时,让网购交易趋向一种平衡的态势,恐怕还需要更多的摸索和探讨。■本报记者  李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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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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