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经营下月施行新办法 骗许可证将被严惩——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IT新闻
    电信业务经营下月施行新办法 骗许可证将被严惩
2009年03月10日 09:29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昨天,工信部公布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今年4月10日起施行,2001年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

  新办法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使用、经营行为的规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悉,在新办法中,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较之前有所下调。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则没有变化。

  值得关注的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电信管理机构撤销该行政许可,给予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贺文华)

 

【编辑:刘霏
    ----- IT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