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四川:明年起实习医生出诊须取得相关患者同意

2008年09月08日 10:45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发表评论

  昨日(9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厅获悉,明年1月1日起,省内各家医院安排和指导实习医生参与临床实践之前,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应尽到告知义务,取得相关患者的同意后,才可为其诊治。

  据了解,这是依据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指出,实习医生参与临床实践中,相关医疗机构有责任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通过多种形式告知患者并征得其同意,以防止医疗纠纷。同时,实习医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蓝岚)

编辑:朱博】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