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小时"定网瘾引热议 专家:药物治疗是下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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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小时"定网瘾引热议 专家:药物治疗是下策
2009年08月26日 16:27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一则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的消息,受到了各方关注。专家透露的“只言片语”,被迅速解读为“每周上网超过40小时即成瘾”。对此,瑞金医院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的专家认为,单纯以时间长短来界定网络成瘾并不全面,但是,相关标准的制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症状连续才能算网瘾

  据报道,参与标准制订的专家指出,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有的人一周左右即可成瘾,有的时间更长。

  每周40小时,平均每天约为5.7小时,有的人工作生活确实离不开网络,可能轻易就能超过40小时,该不该“对号入座”呢?瑞金医院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主任金武官教授表示,其实大可不必担心,正常上网和网络成瘾的根本区别,在于有没有损害社会功能,“成瘾者会将自己与世隔绝,放弃个人社交、兴趣和娱乐,无法专注于工作或学习,或将网络作为逃避现实的途径,这些都损害了个人的社会功能,而正常人能较快摆脱网络的束缚。”除此之外,网络成瘾还有两种症状,一是上网的强烈渴求和欲望,二是减少或停止上网后会出现戒断症状。金武官补充道:“戒断症状这一说法来自吸毒成瘾的研究,比如戒网后浑身不舒服,而一旦重新上网,就会非常有快感。”

  因此,“每周上网超过40小时”仅仅是病程标准,而网瘾者还得具有以上三种明显的症状。

  2 参照国内外界定标准

  此次我国网瘾标准的制订,主要沿用国外的标准,并结合国内成瘾者的实际情况修订。

  金武官介绍说,1994年,一位美国医生最先提出网络成瘾的概念;1997年,美国将网瘾列入了正式研究方向。但直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国家制订官方的网瘾界定和诊治标准,“在美国等国家,网瘾并未成为社会危害,因此出台标准也不迫切。”

  据了解,曾有美国的研究人员指出,每天上网4小时,且符合网瘾症状达到或超过两个星期,就能判断为网络成瘾。如此看来,每周40小时的标准看起来“宽松”了许多,对此金武官并不这么认为:“网络在不断普及和发展,时代和国情都不相同,何况一套标准的完善起码需要10年时间,相信这是专家们经过大量样本研究,实证后得出的结论。”

  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成瘾科去年制订了我国首个《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虽未得到官方承认,却在业界产生重大影响,其中网络成瘾的病程标准为平均每日连续达到或超过6小时,且连续达到或超过3个月,也就是说每周42小时,这和40小时的标准差别并不大。

  参与卫生部标准制订的专家向媒体透露,一些标准的界定,还需要精细的调查分析。

  3 社会责任重于药物治疗

  每年寒暑假,都是家长来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求助的高峰,金武官对此深有感触,“网络成瘾者大多是沉迷于游戏,占到80%以上,他们学习差、注意力不集中,而且年龄低,普遍在22岁以下。”

  作为一位一线的青少年心理问题专家,他认为网瘾诊治标准,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全社会来说,可以正确认识什么是网瘾,有了诊疗规范以后,也能避免孩子们再在不正规戒网瘾机构发生的悲剧。标准不可能一步到位,可以在长期实践中修订和完善。”

  不论是参与制订网瘾标准的专家,还是一线医务工作者,都明确认为药物治疗是下下策,戒除青少年网瘾,预防应放在首位,家长、老师、医生和学生应共同努力。

  “网瘾的根本原因在于心理不成熟,自控能力较差,缺乏个人目标和信仰,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只能沉迷于动画和游戏,为什么美国青少年的网瘾没有成为社会危害,或许我们该从社会和家庭的教育寻找原因。”金武官说。 (金恒)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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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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