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重度残疾等4类人群免缴城镇医保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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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口:重度残疾等4类人群免缴城镇医保费
2009年10月09日 15:21 来源:海口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市(海南省海口市)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正在进行,市社保局提醒,低保户、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等四类人群个人参保将不用缴费,但必须在9月至12月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办理登记的,将不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5元予以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人、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助。

  此外,政策还规定,城镇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只需缴纳一半,按每人每年35元缴费,个人缴费不足部分(即35元)也将由市财政补助,从市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

  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今年的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进展顺利,截至9月底,就已经有128700多人参保,完成年任务的30.56%,其中美兰区的参保人数就达到了57690人。

  据分析,市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热情高涨主要原因是,推行两年来已经有不少市民从中受益,这部分受益者不仅自己继续参保,而且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动员周围的人参保。秀英区西秀镇的王青梅及其家人就属于这样一个群体,王青梅2007年患上肾病,因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年来共报销医疗费5万元,这对于家境一般的她,无疑是雪中送炭。

  因实实在在享受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带来的好处,王青梅及其家人今年都全部缴费参保。据了解,像王青梅这样在参保中受益的城镇居民还有很多,今年6月1日起医保政策又将未成年人特殊病种在一级医院门诊治疗的报销待遇提高到85%,成年人为80%,另外,在超过封顶线后,还可以申请二次待遇支付。

  市社保部门计划今年全市的参保人数达到43万人,参保率达到98%。(王绍兵 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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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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