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代孕催生产业链 “借腹妈妈”身心俱疲——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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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代孕催生产业链 “借腹妈妈”身心俱疲
2009年10月28日 14:47 来源:东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代孕妈妈流产患上不孕症

  “听他说可以给10万块钱,前面三个月还有工资拿,我就去了。”说起5年前当代孕妈妈的经历,林艳(化名)仍觉得自己如同“做了场噩梦”。

  如今的她,正在福州的一家三甲医院治疗不孕不育,而导致她不孕不育的,恰恰是5年前当代孕妈妈时的一次流产。

  今年28岁的林艳,满脸的雀斑和细纹,微微发福的肚子和两条细腿显得不太相称。在这之前,她一直背着丈夫,偷偷省下钱,到医院接受不孕不育治疗。

  林艳是武夷山人,家中兄弟姐妹6个,她排行老二,父亲意外去世后,还在读初三的她和姐姐一起辍学,到一家鞋厂做手工活。一次,她无意中看到福州一个代孕网站的广告,“来钱最快的职业”的广告吸引了她,她只身一个人到广州做“代孕”。

  从外貌、学历,到检查子宫,林艳经历了层层“考验”,得知她还是黄花大闺女后,客户一下就定了她。没几天,林艳就顺利地怀上了孩子。但没想到,在怀孕3个月时,她意外流产了。流产后,她拖着虚弱的身体,和网站几经交涉,最终只讨到几百元的“人道主义补偿”。

  2006年,林艳结婚了。谁知结婚了两年多,一直没怀上孩子,婆婆直问是怎么回事。

  于是,去年年底,她偷偷到医院检查,发现是上次流产造成炎症感染,导致输卵管堵塞,影响了再次怀孕。

  代孕费用全部由网站收取

  以“福州”和“代孕”作为关键词,记者上网搜到“福州代孕网”。记者以应聘代孕妈妈的身份,联系了“福州代孕网”网站站长。在取得对方的信任后,站长说,这绝对是个“来钱快”的职业,可以得到补偿金10万元。暗访中记者了解到,网站以科技公司名义注册,总部设在广州。站长还不断强调他们是正规、安全且合法的,并称“代孕妈妈”并没有与客户发生性关系。

  巧的是,某代孕网站樊站长还主动联系记者,这名站长自称首创中国代孕,网站拥有10年成熟、完善的辅助生殖技术经验,并有法律顾问可保障双方权益。

  记者看到各网站上的各项代孕收费标准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夫妻胚胎移植,也就是“试管婴儿”,精子、卵子均来自夫妻双方,借用“代孕妈妈”的子宫,收费29万元;另一种是人工授精,精子来自丈夫,卵子由“代孕妈妈”提供,由“代孕妈妈”怀孕生育,费用约32万元。费用中包括,代孕妈妈补偿金、医院介绍费,代孕妈妈介绍推荐费以及亲子鉴定等,全部由站长收取,而客户必须先交定金给站长,才能看“代孕妈妈”的资料和相片。

  同时,还需要夫妻双方和“代孕妈妈”一起到医院检查支原体、衣原体、乙肝、艾滋病、梅毒、病毒四项、妇科常规、月经第三天查生理激素等六项,客户满意的话,就和“代孕妈妈”确定合作关系,网站分别和客户及“代孕妈妈”签订合同,随后还要进行健康复查。代孕需求方和“代孕妈妈”到手术指定医院检查身体,确定一切正常后,才可以开始“造人计划”。

  “代孕妈妈”往往身心俱损

  这个貌似“来钱快”的职业,其实并不像代孕网站上描述的那么轻松,反而还隐藏着许多隐患。

  省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技术研究室主任康跃凡说,由于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有明确禁令,因此,没有专业人士参与其中,代孕机构很难掌握核心技术,也存在很大风险。“试管婴儿”技术使精子失去了优胜劣汰竞争机会,不少试管婴儿出生后存在缺陷。而代孕网站明确写明,代孕期间,孕妇将有可能死亡,如果发生意外,最高补偿达10万元,代孕的危险由此可见一斑。

  “代孕”给女性造成的更大伤害,是对身体和身心上的折磨。许多代孕妈妈身体并不具备孕育条件,如果施行试管婴儿手术,也可能造成流产,对身体伤害十分大。而多胎妊娠的孕妇并发症多,早产发生率、死亡率高。另外,一种叫做“尿促卵泡素”的药品注射入代孕者体内后,可刺激卵巢中的卵泡成长,但由于女性卵泡分泌有限,刺激排卵会导致卵巢易出现卵巢功能早衰。

  许多代孕妈妈舍不得身上的“一块肉”

  康主任说,从心理上说,经过十月怀胎,许多代孕妈妈感觉孩子如同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出现难以割舍之情,多年后,仍有想念这个孩子的阴影,有的甚至反悔,带着孩子失踪,产生一系列心理上的负面影响。

  代孕业务背后,由于缺乏规范管理,还会引发“谁才是孩子的妈”的问题。康主任说,孩子的父母是以怀孕为标准,还是以遗传物质为标准,或是以协议的签订为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目前,具有资质的医院要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批,并且只能在无法正常生育的夫妇间展开。但是,一些不具备资格的民营医院,也偷偷开展代孕业务。这些不规范的医院,存在风险高、精子筛查不严等问题。网站或民营医院经过非法途径得到的精子、卵子,可能产生近亲结合,孩子的健康也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代孕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代孕”过程中出现健康问题谁来负责?出现畸形儿、残疾儿由谁抚养?因为医学检查不严格导致疾病传染了该怎么办?客户交了钱,却得不到孩子……一系列问题,不但网站站长避而不谈,代孕合同也含糊其词。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魏宝律师说,代孕公司提供的三方合同看起来很严谨,但其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应遵守的公序良俗原则相违背,因此,应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记者致电省卫生厅,稽查处工作人员表示,代孕是完全禁止的,如果发现代孕情况,他们将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涉嫌违法代孕的医院和医生进行查处,而查处“代孕公司”则要找工商。随后,记者又致电福州工商部门,得到的回答是,代孕公司打着科技公司幌子,私底下做这样业务,经营范围内并没有这一项,属于非法经营,有人举报才有办法查,否则很难查处。

  政策链接 国家禁止“借腹生子”

  事实上,卫生部在2001年就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也就是说,我国禁止实行代孕技术,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海峡都市报 江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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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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