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范网瘾干预原则 严禁限制人身自由体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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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规范网瘾干预原则 严禁限制人身自由体罚
2009年11月05日 09:3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面对使用网络不当的青少年,卫生部认为,社会和家庭在干预时严禁体罚,严禁使用封闭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严禁使用损毁性外科手术进行治疗。

  昨日,卫生部就《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未成年人是否存在(沉迷于网络导致)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的情况,需要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判断。

  据统计,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占上网总人数的60%以上。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我国戒除网瘾已成为了一项拥有300多家机构的产业,而“300个机构就有300种方法”。这些方法中包含了药物、军训甚至是电击等。

  对于网络使用不当者的干预原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严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如封闭、关锁式干预),严禁体罚。

  另外,对网络使用不当者中有明显焦虑、抑郁、强迫等精神症状的人,应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依照有关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治疗。治疗使用精神科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严格禁止损毁性外科手术。

  征求意见稿建议,对因上网造成社会功能受损的未成年人,在出现对上网有强烈的渴望或冲动、想方设法上网等6种情况时,家庭和学校应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寻求帮助。(吴鹏)

  - 链接

  6情形应求助精神卫生机构

  根据征求意见稿,应向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寻求帮助的6种上网情况:

  ① 对上网有强烈的渴望或冲动,想方设法上网。

  ② 经常想着与上网有关的事,回忆以前的上网经历,期待下次上网。

  ③ 多次对家人、亲友、老师、同学或专业人员撒谎,隐瞒上网的程度,包括上网的真实时间和费用。

  ④ 自己曾经做过努力,想控制、减少或停止上网,但没有成功。

  ⑤ 若几天不上网,就会出现烦躁不安、焦虑、易怒和厌烦等症状,上网可以减轻或避免这些症状。

  ⑥ 尽管知道上网有可能产生或加重原有的躯体或心理问题,仍然继续上网。

  - 背景

  杨教授电击治网瘾被叫停

  今年5月,有媒体报道称,山东临沂市精神病医院医生杨永信在网瘾治疗中心,利用电击治疗网瘾,引起很大争议。

  7月,卫生部向山东省卫生厅发出通知称,近来,该省临沂市精神病医院开展的“醒脑电击治疗网瘾法”受到关注。

  通知称,卫生部组织专家研究和论证了相关问题,专家一致认为,电刺激治网瘾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不确切,国内外并无相关临床研究和循证医学依据,暂不宜应用于临床。

  因此,卫生部要求山东省卫生厅停止辖区内电刺激治疗网瘾技术的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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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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