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疗纠纷难免发生 医患双方应依法规处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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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医疗纠纷难免发生 医患双方应依法规处理
2009年11月10日 12: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0日电 今天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及医师管理工作等有关情况。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指出,发生医疗纠纷在所难免,医患双方应该依法依规处理。

  毛群安表示,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是自始至终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不希望发生任何的医疗纠纷甚至是医疗事故,但是由于医疗这个实践,每天为成千上万的人服务,又难免发生医疗纠纷”。对于每一起医疗纠纷,包括像最近媒体报道的抢救没能成功的事件,卫生部对患者的家属表示同情。

  毛群安认为,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医患双方应该依法依规处理,这是维护正常医疗环境,通过一些经验教训来提升医疗质量的很重要的途径。

  针对众多出席发布会的媒体,毛群安强调,对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报道,一定要遵从客观公正的态度,对于一些吃不准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医疗技术问题,可以向卫生部咨询寻求帮助,也可以让卫生部推荐一些专家供大家了解、咨询、采访。“我不希望出现由于我们对一起医疗纠纷,甚至一起医疗事故不恰当的报道而引发整个社会、公众对医疗安全的担忧,或者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毛群安表示。(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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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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