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未免疫伤人犬可实施安乐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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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拟规定:未免疫伤人犬可实施安乐死
2009年11月18日 08:3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临床检查判定为狂犬病犬或者未免疫伤人的疑似患病犬,可由隔离场所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安乐死,北京市首部地方标准《犬狂犬病隔离检疫技术规范》昨天开始在市质监局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市民可在12月11日前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意见反馈。

  据了解,一旦临床检查判定为染疫或者疑似患病犬,由隔离场所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安乐死,并采集病料进行病原检测,实施安乐死的犬尸体做无害化处理。

  如果检查发现没有狂犬病临床症状,标准分别作出详细的处置规定。其中,未按程序打免疫狂犬病疫苗或免疫情况不明的咬伤人或动物的犬,建议犬主对犬实施安乐死,犬主如果不同意,需隔离10天;对于无主犬,则实施安乐死。另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隔离场所应分别建立犬的隔离档案和隔离检疫档案,每犬一档,至少保存3年。(钱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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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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