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产子多为躲避计生 花费超八万元“后患”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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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赴港产子多为躲避计生 花费超八万元“后患”多
2009年12月09日 10:40 来源:厦门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核心提示

  2001年,香港终审法院对庄丰源案的判决成为如今大批内地孕妇赴港产子的法律依据,而2003年,赴港旅游自由行政策的进一步扩大,使得内地孕妇赴港产子的数量连年猛增。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都想着到香港生宝宝,为此,不少中介公司盯上了这块牟利的“肥肉”。关于内地孕妇赴港产子的宣传,也通过宣传单、网络、手机短信铺天盖地造势。记者暗访后发现,内地孕妇赴港产子的背后,实际上除了复杂的利益账外,还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服务对象中,超生及非婚生子占多数。

  中介守在医院门口发传单

  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时常可见一些特殊的“上班族”。这些人紧随医院作息规律,不同时段把守在医院的几个出口,向进出医院的女士们递发宣传单。昨日记者经过该处时,一个年轻小伙子二话不说,伸手就递来一本广告册。首页写着“香港baby”,原来是深圳一家赴港产子专业机构的宣传资料。资料里介绍,“香港baby”意味着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这代表着“可以免签证自由进出全球138个国家和地区,海外移民政策宽松,而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免费的医疗保障体系、发达的医疗水平,使人后顾无忧。‘香港baby’回内地就学,可享受港澳生的优等待遇,考取国内名校,享受低分制试题标准,还可同时报考内地大专院校,根据考取结果自行决定去向。”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4条规定,出生婴儿的父亲、母亲一方或双方必须是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或是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本港连续居住7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其子女才可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而2001年7月20日,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对首宗内地人赴香港生仔是否拥有居港权案做出判决,内地父母在港出生小孩庄丰源拥有居港权。香港属于英美法系,实行判例法制度。这个案例就被普遍适用,也就是说,凡是以后在香港出生的孩子,均可以根据这个判例获得香港居民权。这也就是越来越多持内地户口的准妈妈,不惜砸重金,千里迢迢跑到香港生孩子的原因。

  赴港产子多为躲避计生

  “去香港生宝宝,给孩子香港户口,为他创造美好未来……”根据读者提供的一则手机短信,记者以有意赴港生子、想咨询相关信息为由,与本市一家提供赴港产子的中介机构取得联系,对方承诺可提供全程陪同服务。

  这家中介位于湖里南山路段的一个办公地点,负责人是一名姓王的小姐,办公室里摆设简陋,没有什么公司介绍及资料。王小姐说,为保障客户的私有信息不外泄,及被政府部门查处,这里的办公地点一般不搁放客户信息及公司相关资料,平时要邮寄一些相关证明,也都寄往另一地点。

  “我们公司是集团公司,总公司就在香港,这边只是一个办公地点。”王小姐介绍说,香港政府在为新生儿办理永久居民身份时是认可未婚产子行为的,如今未婚产子及单亲妈妈的数量越来越多,内地相关政策无法让孩子拥有与其他同龄人一样的合法身份,因此赴港产子成了一条新渠道,还有不少寻找中介到香港生育的妇女,则是为了躲避内地计划生育政策,“我们这边绝大多数客户都是想去香港生第二胎乃至第三胎的。”

  产子费用高达八万元

  赴港产子的花销究竟需多少?记者了解到,这跟产妇选择的服务项目有关。例如王小姐所在公司的收费标准是,赴港产子的费用分A、B两个等级,费用分别为6万元和8万元。“我们帮你预约香港的医生并联系好医院,加上办理一些相关证件,总共需要6万元。”王小姐推荐说:“8万元的套餐较为划算。在A套餐的基础上,还包括了入港待产等相关费用。”

  若双方洽谈好,确定了合作意向,需先交1万元订金。王小姐说,收费实行分段收取。“交完订金,我们先与香港医院联系,预留名额,三天之后给答复。怀孕四个月内,我们再陪着去香港产检、办理分娩预约证明。这个费用是5万元。临预产期15天,交1.5万元,将人送到香港待产。余下的费用在办理孩子回乡证、回港证、身份证、护照等时缴纳。”

  “香港宝宝”不能落户内地

  “香港宝宝”虽然获得香港身份,但他们回到内地就学,也将面对各种尴尬。厦门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孩子获得了香港的身份证、护照,成为香港居民,回到内地将无法落户。内地无法落户,则意味着孩子在内地上学需要借读或者就读贵族学校,父母需要为此支付高昂的学费,而孩子也不能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医保”等一系列内地社会福利。

  到海外生育第二胎都算超生

  这些以“赴港产子”为业务的中介公司宣称,孩子在香港出生就是香港户口,不占用内地生育指标不会被罚款,这是真的吗?“在香港生第二胎也算违法生育,国家计生委已经特别对此进行了说明。”相关人士透露,赴港生育第二胎,是在钻法律的空子,从主观上说,赴港生第二胎与在内地生第二胎无异,只要父母双方都是内地公民,在不符合生育政策的情况下赴港澳台或者海外生育第二胎的都算超生,要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处罚,若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还要被“双开”。

  律师说法 赴港生子难逃处罚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丽婷告诉记者,即使在香港产下的第二胎小孩拥有香港的护照和居民身份证,也依然难逃内地计生政策的处罚。她进一步解释说,父母作为生产的主体都是内地籍公民,而他们选择到香港生二胎就可以认定为是一种规避行为,既然是规避就意味着已经构成了违法。(曾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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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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