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重拳整治“医闹” 在医院拉横幅设灵堂或拘留——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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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重拳整治“医闹” 在医院拉横幅设灵堂或拘留
2010年04月01日 14:2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成都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在医疗机构实施9大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据介绍,这是成都市迄今为止力度最大、最严厉的一次“医闹”整治行动。与过去以劝说为主的方式不同,公安机关将直接介入整治,并锁定多次在不同案件中出现的可疑人员,打击职业“医闹”。

  职业“医闹”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现在发生医疗纠纷,有些病人家属往往不走协商、医疗事故鉴定、诉讼等正常途径,而是直接要求医院赔钱。”市卫生局医政处主任科员张志强说,这一方面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助长了职业“医闹”市场的形成。

  有些职业“医闹”,是哪里有纠纷就往哪里窜。“出现纠纷,病人的家属、朋友与医院谈我们可以理解,但我们已经发现这样一种苗头,有病人家属花钱请人来闹。”张志强表示,在医院门口拉横幅、设灵堂的行为屡屡出现,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

  “以前医院遇到‘医闹’,往往选择息事宁人。”张志强举例说,曾有一个病人因严重感染寄生虫到甲医院就医,在手术台上医生发现感染严重,必须送更高级别医院,于是病人被送到乙医院。手术后两个月,这位病人在回乡的路上死亡。病人家属没有选择医疗鉴定,当即把尸体送到甲医院门口闹事。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这家医院只好付钱了事。

  严禁9项违规 严重可拘留10天

  “我们需要建立正常的医疗秩序。”张志强表示,成都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医疗纠纷专项整治,依法惩处无理缠访、闹访人员。

  在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中,明确列出了9项违规行为,其中包括: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的;故意损坏抢夺公私财物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非法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的;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等影响正常诊疗活动的;抢夺药品、器材、病历等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不听劝阻的;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的等。

  据介绍,这是迄今成都市治理“医闹”力度最大的一次,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被问及在医院拉横幅、设灵堂等行为可能面临何种处罚时,市公安局三处法制科科长邵浩挺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现医疗纠纷 请走正规渠道

  “希望大家在遇到医疗纠纷时,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张志强昨日公布了自己的办公电话028-61886278,表示愿意随时为遭遇医疗纠纷的市民提供咨询。

  张志强表示,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家属并非没有正规的渠道寻求问题解决,可以选择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可找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再不行,还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他说,患者家属选择“闹”的主要原因,是走这些正常渠道花费的时间较长,而医院在面对“医闹”时又显得比较无力。(成都商报 谢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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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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