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听众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反映,在青海西宁的一些药店存在乱开、虚开药品发票,使用医保卡购买非药品类商品的现象。记者在西宁的多家药店调查后发现,只要顾客提出需求,购买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等后,都可以开具药品发票,有的只要交纳税金,不购买任何商品也可开具发票。还有些药店则可以使用医保卡购买医保范围以外的物品。
药店不仅卖药,还卖发票,卖柴米油盐等等,这“药店成超市”的怪现象也许并非青海西宁独有。但“药店成超市”并非“不治之症”。在我看来,只要服下两味“药”,就可药到病除。第一味药“举报重奖”。整顿药品市场秩序,政府花这点奖金,值得。第二味药,“问题药店关门”。“药店”卖大米、化妆品,那你更换营业执照经营超市,但“你别卖药了”,决不搞“下不为例”,吊销你卖药的执照。
通常情况下,一个地方,只要投下这两味“特效药”,应该能解决问题。但是,也不排除有的地方有关部门开出的这种“特效药”是假的。怎么办?笔者这儿还有一味“备用药”:“药店成超市”的地方,相关部门碍于“面子”,不肯给举报者重奖,也不愿让那些卖发票的药店关门歇业,那就对不起,对管理药店的主管部门“一把手”实行问责。(张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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