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高诊费低药价”执行须社会监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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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高诊费低药价”执行须社会监督
2009年11月25日 17:05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要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加强对植(介)入类等高值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管。

  提高诊费、降低药价,公众已经呼吁和讨论了20多年,本身就是一剂切中肯綮的良药。多年来公众一直痛感看病难、看病贵,但所谓的看病贵不是指诊疗费用高,而是药价高。推出高诊费、低药价的举措,堪称对症下药,是有益的拨乱反正。

  但公众对这项好政策依然心有顾虑,正如有网友所忧:“改的结果会否是,药费未降,诊费涨一大截,老百姓更看不起病,看病会更贵?”这种担忧会不会一语成谶,不好轻下断言,要消释公众的担忧,须保证好政策最终有好结果,要从多方面入手。

  其一,要真正推行高诊费、低药价,须先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到医院看病,各种收费名目之多,让人瞠目结舌,不堪重负,比如有的医院,患者打针竟然要加收座椅费、板凳费。如今即便推行高诊费、低药费,如果在医院管理上还是赢利式的,那必然会有医生选择“曲径通幽”,诊疗费高了,就多诊疗几次,药费降了,就多开药。药物价格虽不高,但多开药,看病的费用就会总体提升。

  其二,医院要建设科学严明的奖惩机制和约束机制。医院看病的主体是医生,只有用好医生才能弹好高诊费、低药价这支曲子。要以科学的方法,而不是计量的方法来判断医生的工作价值;提高诊费也就是提高医生的价值,但若没有良好的约束机制,个别不良的医生也会在诊疗上做文章,这就需要一定的约束机制。但是,从发改委公布的改革意见看,我们无从知道诊疗费的上限是多少,换言之,如果没有具体而微的规则,医生本身就难以把握。

  其三,关键是强化社会监督。就当前而言,医生、医院和公众三方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于一般老百姓不具备太多的专业知识,就很难监督医院的运作和医生的动作。比如,根据通知要求,要降低偏高的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促进医用检查和治疗设备集约化使用。问题是,患者怎么知道有的检查是否必要?让患者放心就医,就需要强化监督,须集结正义的专业力量,来判断医生有没有乱诊疗、乱检查。

  一旦缺乏公众监督,好经也会被念歪;破解当前看病难、看病贵难题,推行高诊费、低药费的好政策,须建立在进行彻底医疗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要不断增强医疗资源的公益性,最终破解看病贵难题。(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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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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