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恶心油”印证食品安全标准不合格——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合格恶心油”印证食品安全标准不合格
2010年05月04日 15:21 来源:海口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4月底,湖南长沙市和雨花区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一个肮脏恶臭、无证无照的猪油作坊时,发现这里在用廉价收购的生猪屠宰“下脚料”炼猪油,时间已达3年多。(5月3日《京华时报》)

  当地一位街道办干部说,对这个作坊采取行动时,棚子里还有五花八门、气味和形状怪异的猪下脚料。 “见过那个场面,一辈子都不想再吃猪油!”然而,就是这样能够让人恶心一辈子的猪油,却经长沙市质监局最严格的“全检”,过了“理化关”“水分关”和“重金属关”,属于“合格产品”。“合格产品”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下脚料猪油进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后,可以冠冕堂皇地招摇过市,工商、食药监等部门极难在日常监测中抓住它的把柄,而民众也就在不知不觉间把如此恶心的东西都吃进了肚里,想来,不禁让人反胃。

  不客气地说,在整个食品行业,诸如下脚料猪油这样的“合格品”肯定还有,这些令人恶心的食品的“合格”拷问了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恰恰印证了食品安全标准的不合格。

  令人感到慰藉的是,这种不合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已然大限将至。《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4月30日,卫生部起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也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我们期待着整合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标准能够与时俱进,跟上民众食品安全消费需求日益增长的步伐。□李英锋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