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民甲流救治报销比例提高30%左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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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农民甲流救治报销比例提高30%左右
2009年11月16日 13:50 来源:东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全面做好农村居民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救治工作,控制甲型H1N1病毒的扩大流行,确保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黑龙江省新农合将全面启动甲型H1N1流感应急救治办法,要求将甲型H1N1流感病人住院及门诊的报销比例提高30%左右。

  记者今天(16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随着甲型H1N1流感的爆发流行,黑龙江省农村甲型H1N1流感确诊及危重病人逐渐增多,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也造成了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病人的骤增,若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治将会造成大范围的爆发流行,给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为全面做好农村居民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救治工作,控制甲型H1N1病毒的扩大流行,确保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我省新农合将全面启动甲型H1N1流感应急救治办法要求各地要制订救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住院及门诊应急补偿方案,结合结余资金及风险资金的量确定甲型H1N1流感报销比例。

  考虑到全省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已经确诊并住院的甲型H1N1流感危重病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危重病例:1.呼吸衰竭;2.感染中毒性休克;3.多脏器功能不全;4.出现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报销时,原则上要高于原报销比例30%左右予以补偿;已经确诊的甲型H1N1流感门诊病人,报销比例是在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20%左右。没有开展门诊统筹的地区可以自己制订补偿比例;对门诊疑似甲型H1N1流感并使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军科奥韦及中草药治疗的患者,可对这些药物的费用予以补偿,其标准按药品费用的50%左右予以报销。

  另外,各地要加快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的审核工作,缩短补偿资金拨付的周转时时限,确保周转资金及时拨付到各级医疗机构,保证医疗机构有足够的垫付资金。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采取预拨资金的方式,给予定点医疗机构一定的预付资金,推进工作的有序顺利地开展。(孙凤文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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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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