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甲综合医院集中收治甲流危重病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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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三甲综合医院集中收治甲流危重病例
2009年12月02日 11:03 来源:新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针对11月下旬以来我省(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持续增多、重症病例快速增加的情况,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甲流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

  根据卫生部定义,出现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多脏器功能不全及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任何一种严重情形,即为甲型H1N1流感危重病例。省卫生厅通知要求,各地要集中资源全力救治重症和危重病例,并规定:重症病例仍收治于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以市域为单位,将甲型H1N1流感危重病例集中收治于各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有条件的县域内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也可以收治危重病例;可以指定本地儿科和妇产科技术力量较强的儿童专科医院、妇产医院以及其他设儿科、妇产科的三级综合医院,收治≤5岁的儿童危重病例和孕妇危重病例;不符合转运条件的危重病例,实行就地救治,以市为单位组织专业团队赴现场全力救治;指定省人民医院为全省国(境)外危重病例集中收治医院。

  省卫生厅12月1日通报:11月28日、29日,扬州市和南京市分别报告1例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这是我省第一、二例死亡病例。

  第一例死亡患者为男性,54岁。11月20日,患者因腹部胀痛不适4天到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入院后,经对症治疗,患者病情持续加重,伴双肺炎症、慢性心衰、多器官功能损伤。为进一步明确诊断,25日医院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送检。26日,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第二例死亡患者为女性,30岁。11月27日,患者因持续发热、伴腹泻、腹痛到南京鼓楼医院就医,被诊断为急性肠梗阻、上呼吸道感染、感染性休克收治入院,28日被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危重病例。患者患系统性红斑狼疮12年,并患有狼疮性肾病、脑梗伴偏瘫等基础性疾病。28日晚,患者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解权介绍,季节性流感每年都会引起全球几十万人死亡,甲流的死亡率并不比季节性流感高。从今年起卫生部改变了病死因报告方法,今后患者死亡,无论其有无基础病史,只要确诊其是甲流患者的,死因报告一律报为甲流。这样,今后甲流死亡病例报告数还会持续增多。

  广东有报道说患甲流的孩子出现神经系统病变。专家认为,这应该是偶发现象,或者是这些孩子正好有神经系统缺陷,不代表甲流病毒发生了变化。目前,甲流病毒的传染力、致病力都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大家不必担心。预防甲流最有效的方法,仍是提前注射疫苗。另外要勤洗手、多开窗透气和锻炼身体,有心脏病、糖尿病等基础病史的老年人要及时服药。(蒋廷玉 仲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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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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