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孕妇接种甲流疫苗方案确定 可"2选1"——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广西:孕妇接种甲流疫苗方案确定 可"2选1"
2010年01月13日 14:11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月12日(广西)自治区卫生厅通报,上周(1月4日~10日),全区14个市共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90例,其中重症病例9例,死亡病例2例。

  上周新增两例死亡病例

  据通报,上周全区新增甲流确诊病例90例,并报告2例死亡病例。截至1月10日24时,广西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4906例,已治愈4645例。病例中重症病例93例,治愈65例,死亡14例,14例在医院治疗。

  全区流感哨点监测的结果显示,上周全区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比例为32.43%,与前一周(43.64%)相比下降;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为87.50%,与前一周(83.33%)相比有所上升。

  截至1月10日,广西累计签收甲型H1N1流感疫苗254万人份;累计完成接种183万余人份,无严重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病假少于5天无需医学证明

  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卫生部近日出台了《机关企事业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南(试行)》,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甲流防控工作作出了指导。

  各单位应该做好单位人员病假缺勤登记。一旦有人员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急性起病,发热,体温超过37.5℃,或有明显的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佩戴口罩,到单位医务室或医疗机构就诊。根据病情轻重,患者可居家休息治疗或者住院治疗。病假时间少于5个工作日的无需出具医学证明,由单位批准。居家休息治疗的患者,甲流症状消失24小时后就可以正常工作了。

  一旦单位内出现甲流疫情,除了强化日常防控,还应采取多措施应对。原则上不必对散发甲流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的情况下,诊治、照看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患者;与患者共同生活;接触过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者)进行判定、追踪、登记和医学观察。各单位应当给予本单位的孕妇更多关心与照顾,可采取孕妇带薪居家休假等措施。

  两种方案助孕妇防甲流

  继孕妇被列为甲流疫苗接种对象之后,近日国家卫生部建议将6~35月龄的幼儿列入甲流疫苗接种人群。记者从自治区疾控中心疫苗临床研究中心了解到,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广西疾控部门在对300名6~35月龄的幼儿进行了甲流疫苗临床试验,除了个别幼儿出现轻微的一过性发热、接种部位疼痛等反应外,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实验结果证实,甲流疫苗对6~35月龄的幼儿安全性良好。

  对于孕妇接种甲流疫苗,专家也提出建议,符合接种条件的孕妇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来达到预防甲流的目的。对于一部分不适宜接种或者不愿意接种疫苗的孕妇,建议其家庭内的其他成员接种甲流疫苗,为孕妇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同时加强孕妇的个人防护。(南国早报 张若凡)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