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被指借醉驾敛财 14元检测竟收40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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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被指借醉驾敛财 14元检测竟收400元
2010年02月01日 09:57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开封中医院在对驾驶员血清乙醇进行测定时,不是按照医疗标准进行检测,而是拉到由该院院长当法人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测。这样,原本在医院14元就可以检测的项目,一下提高到400元,此举被司机指责为借机敛财。

  事件

  14元的酒精检测收400元

  “我承认酒后驾驶是错误的,对自己和他人都不利。但医院也不能趁这个机会宰我们,一次血清乙醇测定就收费400元,做个全面的血液检查才多少钱?”

  连日来,开封市的赵军(化名)等多名因酒后驾驶被处理的司机,向记者反映说,开封中医院血清乙醇测定收费有点离谱,有趁机敛财的嫌疑。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开封市发改委进行查询。在这里,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俗称蓝本)中:医技诊疗类编号250309项“维生素、氨基酸与血药浓度测定”,其子项目编号“250309008”、服务项目名称“血清乙醇测定”规定价格:省级16元/人次、市级14元/人次、县级11元/人次。开封中医院属于市级医院,应当执行《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市级医院14元标准。

  血清乙醇测定收费既然有明确规定,开封中医院的收费为什么高达400元呢?

  对此,开封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也感到难以理解,并说已经有多名群众到发改委查询此事,他们也没有找到依据,只查出了“蓝本”中规定的是14元钱。

  “他们医院开设的还有个司法鉴定中心,是不是按司法鉴定定的价呢?”满脸迷惑的工作人员又找来了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但却没有血清乙醇测定的项目,只有有毒物品的化验收费标准。

  医院 司法鉴定所是按“毒物鉴定”收费的

  唐志昌是开封中医院医患沟通部的主任,同时也是开封市京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副主任,设立在该院的这个司法鉴定所法人代表是该院院长庞国明,在该院进行的所有血清乙醇测定都出自该所。

  唐志昌说,他们的血清乙醇测定收费确实是400元,而且这个收费还偏低,是考虑到开封的实际经济情况才这样定的。

  唐志昌拿出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2005(232号)文件,说他们的收费依据就是该文中所规定的定性毒物分析鉴定一项,降低了收费标准才是400元钱,若按实际执行则是500~800元。“酒也是毒物呀,就像安眠药一样,平时不是毒物,多了就成毒物了。”唐志昌说。

  同样是检测,为什么不进行医疗上所说的血清乙醇检测,而必须做司法鉴定检测呢?面对记者的疑问,唐志昌称,医院的检测没有法律效力,而司法鉴定则可以作为民警执法的依据。

  交警 医院做的普通检测同样有效

  对此,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只是委托开封中医院进行检测,只要一个酒精含量的数据,对于收费的事情则不太清楚,那些都是医院的事。”

  该队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领导也说:“400元确实是有点高,如果是百十块钱还能接受,而且相关文件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必须走司法鉴定的渠道,医院做的检测同样也有法律效力。”

  同时,这名领导还说,省公安厅也在设法解决此事,“让各地交警部门建立化验中心,用来检测血液,估计最近两个月就要实施,到时候检测可能都免费了”。

  律师 不做14元的检测,有明显敛财嫌疑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分析此事时说,医院放着14元的检测不做,而在医院院长开设的司法鉴定所做400元的司法鉴定,这种做法明显有敛财的嫌疑,因为通过医院做的血液乙醇检测报告,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只有司法鉴定才具备法律效力。

  昨日下午,记者把调查的情况,通报给开封市纠风办,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事介入调查。(东方今报 记者 田霖 实习生 张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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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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