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实行“第三方调解模式”解决医疗纠纷——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浙江将实行“第三方调解模式”解决医疗纠纷
2010年02月20日 14:5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3月1日起,浙江省将普设中立的、具有民间性的组织,实行“第三方调解模式”调解医疗纠纷。

  浙江省政府近日公布的《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市、县(市)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会),市辖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医调会。医调会的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和管理,由市、县(市、区)政府规定。

  但是,非法行医引起的纠纷不属于医调会受理范围。而且,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医调会须建立由相关医学、药学和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技术咨询。医调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其工作经费及人民调解员的报酬补贴由本级政府予以解决。

  为使调解结果更合理,医疗纠纷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会调解,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要先行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据了解,此前浙江省一些地区,如宁波等地已经开展了相关尝试,设立了医调会,效果很明显。(记者 岳德亮)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