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了《全省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标准(试行)》,其中规定,今后病人住院后,医院必须随时根据病情调整护理级别。
据介绍,分级护理是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并根据其身体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病人住院全程分为入院护理、住院护理、出院护理(护理转归)。针对不同的护理级别,护理人员提供的护理行为包括给予、帮助、协助、指导。
在此项分级护理标准中,省卫生厅对四个级别的护理均划定了明确的界限。如特级护理的对象规定为: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重症监护患者,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的患者,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等。这些重症病人入院时,须被安置在危重病室或抢救室内,并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做好接诊准备,备好抢救器材和药品;同时,迅速测量其生命体征,评估病情,完成入院护理记录。
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院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和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及疾病护理常规。(生活报 曹俊环 衣晓峰 侯文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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