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13日)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年底前,西安、宝鸡等4市将试点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并按照具体方案实施启动。
今年,陕西将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确保将所有城镇人员纳入医保。从9月1日起,西安市已将区域内的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涉及人数约65.8万人。
各市、区将严格落实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每年不低于80元的财政补助。到2010年,各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今年年底前,西安、宝鸡、咸阳、汉中4市将试点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并按方案实施启动。(记者 朱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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