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医保住院待遇下周起提高 最高限额为8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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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医保住院待遇下周起提高 最高限额为8万
2009年12月18日 13:51 来源:荆楚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17日),(湖北)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信息,从20日开始,将全面提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减轻住院患者个人医疗负担。

  据了解,此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内容包括:目录内各项费用在原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即在当地惠民医院、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报销比率由原来的70%增至75%;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特殊服务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的报销比率由60%增至65%。在当地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相应报销比率分别从60%增至65%、45%增至50%。在当地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相应报销比率分别从50%增至55%、40%增至45%。

  另外,参保居民在每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将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和分娩发生的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于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从2010年起从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据了解,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488607人,共计缴费2447万元。(三峡晚报 高炜 吴园婷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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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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