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失足摔成植物人 家属告政府部门索赔17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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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失足摔成植物人 家属告政府部门索赔170万
2009年07月15日 09:3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乐山市市政部门道路翻新维修,致使社区路面抬高而减低了护栏高度。此后,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该社区先后已有3名居民失足从2层楼高的堡坎掉下去,37岁的重伤者何鑫至今深度昏迷,仍处于植物人状态。日前,何鑫的家人一纸诉状将乐山市规划和建设局等主管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责令被告支付何鑫各类赔偿金170多万元。据悉,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摔下4米多高堡坎成了植物人

  何鑫是乐山市中心血站的在岗职工,2008年8月2日凌晨回家路过堡坎时,不慎摔到4米多高的堡坎下的水泥地上。“这个堡坎有4米多高,以前的防护栏还不及膝盖高,之前掉下去过两人,有一个还是白天掉下去的。”住在附近的李婆婆说。

  何鑫被急救车送往乐山市人民医院抢救,由于失血过多,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后家人将何鑫转往华西医院,再转回乐山市人民医院继续治疗,但其一直昏迷。同年12月16日,家里已耗尽所有积蓄,仍处于深度昏迷的何鑫只好出院回家。

  2月6日,乐山市科信司法鉴定中心对何鑫的损害情况作出鉴定:何鑫的伤残级别为一级,且属完全护理依赖。

  家属状告该路段主管部门

  5月19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鉴定,宣告何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何鑫出事后,亲朋好友及何鑫的单位都向他伸出了援手,父母的退休金全部用来支付其医疗费,而他十个月大的女儿现在由外婆照看,妻子则在外打工挣钱。

  何鑫家人认为,事发路段自身的安全隐患是致何鑫从高处跌落的直接原因,今年6月,何鑫的家人一纸诉状将该路段的主管部门乐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和乐山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等四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741209.61元。据悉,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已受理了此案。

  道路改造 护栏不及30公分

  堡坎,就是指为防止山体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而专门依山体表面修建的防护措施。由于乐山中心城区依山傍水,几乎每个社区都修建有高低不一的堡坎。

  居民耿先生说,何鑫出事那道堡坎的条子石护栏原有70公分左右,后来道路改造,市政部门维修后抬高了路面,护栏和路面的距离就不到30公分了,而且上面还长满了青苔。何鑫出事后相关部门已及时加固了约一米高的不锈钢护栏。

  市政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政相关职能部门平时都在对市政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成都商报 杨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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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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