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出车祸腿内植钢板 一年内断裂医院厂家推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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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出车祸腿内植钢板 一年内断裂医院厂家推责
2009年07月17日 16:20 来源:沈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66岁的张大爷因车祸导致右大腿骨折,术后一年以来经常感觉伤处疼痛,经拍X光片显示:他腿内植入的钛合金钢板竟然断裂了!体弱的老人不得不接受二次手术治疗……张大爷的家人向医院提出索赔要求,而对方竟声称是生产厂商的责任,并非医院手术有错,要其向生产厂商索赔。7月14日至16日,记者相继展开了调查采访,了解到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

  花甲老汉遭遇车祸

  “这大热的天,我可遭老罪啦!”在沈阳市骨科医院病房,银发老人张福顺躺在病床上,不断发出痛苦的呻吟。

  66岁的张大爷是一名退伍军人。2007年12月30日,他骑着电动车途经皇姑区北行附近时,一辆高速行驶的出租车将他撞出十几米远,老人倒在血泊中。经全力抢救,张大爷保住性命,由于右大腿粉碎性骨折,他被转院至市骨科医院继续治疗。

  两天后,医生为他做了内固定手术:在其腿部植入了一片长十五六厘米、厚约半厘米的钛合金钢板。按照正常情况,这块钢板可以起到固定连接作用,待将来老人的骨头完全长好,再通过手术取出。

  钢板断裂二次手术

  随着时间推移,张大爷的手术切口慢慢愈合了,伤腿也渐渐恢复了活力。后来,他拄着双拐可以自己慢慢挪行。一想到生活将可以自理,张大爷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可是,就在他开始扳着手指头计算何时到手术一周年,能够取出钢板时,伤腿突然开始疼痛。

  在家人的帮助下,张大爷赶回市骨科医院接受复查,可是医生称伤处恢复得挺好,让他回家少运动多静养。然而,腿内的剧痛令张大爷坐卧不宁,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戴上老花镜琢磨自己的X光片,突然,迎着光线他发现钢板之间好像有条裂缝!

  再去医院复查,结果证实:钢板断裂!今年6月18日,为取出断裂钢板,他被迫第二次接受长达7个多小时的手术,输血1600毫升。

  医生称厂商欲赔一万

  面对上述遭遇,张大爷及家人多次找到医院协商,主治医生称钢板断裂与手术操作无关,或是患者自身原因造成,或是钢板质量问题。

  14日上午,记者陪同张大爷家属来到市骨科医院医生办公室,见到了主治医生田医生。对于张大爷的遭遇,他表示同情。“这种情况太罕见了,我正积极与钢板厂商联系。”田医生说,目前厂商已同意赔偿1万元。

  可是,张大爷及家人对这种赔偿形式及赔偿数额不能接受。记者从田医生手中要来厂商联系电话。几经周折,记者才了解到,钢板来自一家德国生产商,负责沈阳地区的这家公司属于三级代理。对方称,张家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对钢板质量予以鉴定,不过,张家人要先垫付3000元鉴定费。鉴定结果如确属钢板质量问题,鉴定费将由厂商拿。否则,一切费用都由张家人承担。

  律师称医院不能免责

  当日,记者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法律咨询。沈阳申扬律师事务所陈浩律师分析称,张大爷可以选择医院或厂商二者之一作为被告,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焦点之一,张大爷认为是医院治疗时存在问题导致钢板断裂;医院则认为,钢板断裂是张大爷运动或行走不慎造成的。陈浩律师认为,医疗诉讼在民法中也属于特殊侵权的一种,适用无过错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只要受害者提供了医疗事故鉴定书,上诉后,该由被告方进行举证。医院认为是张大爷自身原因造成钢板断裂,应提供证据,由于医院无法提供,该对他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焦点之二,钢板质量问题。陈浩律师补充强调,如经检测确认是钢板质量问题,那么医院也不能免责,因为医院在进货时没有负起监管责任,进了不合格的钢板。他说,只要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那么医患之间就达成了服务协议,在此过程中,不管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医院都要负一定的责任。(唐葵阳)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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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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