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村支书被指违法生育找五旬农妇顶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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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一村支书被指违法生育找五旬农妇顶包
2009年09月11日 09:00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49岁农妇廖某“生”下一孩子?昨日,武隆县人口计生委通报称,经多方调查核实,该孩子疑为仙女山镇仙女村村支部书记黄长久夫妇所生。

  举报  村支书生女找人顶包

  近日,一封来自市长公开信箱的举报信摆在武隆县人口计生委领导的案头。这封信举报仙女山镇仙女村村支书黄长久违法生育——多年前将亲生女儿抱养给冯家,再违法生育一男孩。

  武隆县人口计生委当即展开调查。黄长久与妻子吴某1985年结婚,双方均为初婚,现有两个儿子,户籍登记分别生于1985年4月和1990年3月。

  来信所称的“冯家”即武隆县巷口镇三坪村村民冯兴超家。冯兴超现年58岁,1979年与离婚妇女廖某(现年70岁)结婚。冯兴超为初婚,廖某与原夫向某某共生育二子一女,二子判给前夫向某某,女儿随母,现已出嫁。冯兴超与廖某结婚后,居住在仙女山镇石梁子村约13年,后搬迁到巷口镇三坪村。

  冯兴超承认与廖某于1988年(此时廖某已满49周岁)生育一女,取名冯英(化名),现在仙女山某酒店上班。

  “廖某49岁还生孩子,这在当地肯定是一个新鲜事。但是我们走访了10多户廖某的近邻,却没有谁知道廖某与冯兴超结婚后怀孕。”武隆县人口计生委法规科科长李明说。

  否认 村支书称那是“干女”

  昨下午,记者先来到武隆县巷口镇三坪村冯兴超家。冯兴超夫妇坚持称女儿冯英为他们夫妇1988年所生。

  居住在冯兴超家附近的一老太告诉记者,冯某夫妇根本没有生育过孩子,女儿是抱养过来的。

  1988年,也就是冯英登记的出生之年,冯兴超夫妇住在仙女山镇石梁子村黄家湾组。记者找到了当时担任石梁子村村社干部的王权(化名)。王权当时与廖某家住得很近。

  “从来没有看到廖某怀孕,随后就有了一女孩,肯定是抱养过来的。”王权说,女孩抱养过来后,黄长久时不时来廖某家看望。

  昨下午,记者找到了黄长久,他否认自己和妻子在1988年生了冯英。

  对于冯英是自己干女的说法,黄长久说,黄家与廖家本是亲戚,冯英出生之后经常生病,于是廖家就想到给冯英找一个干爹。“当时廖在家里磨子上摆了一碗水,我到她家去耍的时候觉得这很奇怪,就把水给倒了。廖就说谁要是倒了这碗水就做孩子的干爹。”黄长久说。

  根据对大量干部群众的调查,武隆县人口计生委综合分析推定:仙女山由于是边远高寒山区,按政策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一、二孩子间隔时间必须4年以上。黄长久夫妇第一胎是在1985年生育的,1988年再生育一女肯定不符合政策,作为村干部的黄长久于是将女儿抱养了出去。

  方法 拟进行亲子鉴定

  调查中,武隆县人口计生委先后走访了10多位相关村干部和村民。群众众口一词:冯兴超夫妇结婚后从未生育过子女,现在所养的女儿为1988年抱养,是石梁子村某村民从仙女村村干部黄长久那里抱来的。

  因为黄长久否认冯英是他亲生,武隆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周兴友说将做亲子鉴定。

  黄长久同意做亲子鉴定。“但干女儿21岁了,她是否愿意做亲子鉴定那是她的事情。”

  周兴友说,从黄长久夫妇和冯兴超夫妇的口气分析,由于“亲生父母”和“干爹妈”的授意,冯英可能不会配合参加亲子鉴定。由于冯英已成年,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能强制她去做亲子鉴定。

  周兴友表示,目前对这一案件政策法规的具体适用问题,正在请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根据回复意见进行办理。(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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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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