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请同事“畅饮”硫酸被诉 赔偿1.4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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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请同事“畅饮”硫酸被诉 赔偿1.4万元
2009年11月13日 09:43 来源: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公司保安巡逻时拾到一瓶饮料, 不知瓶内有硫酸,倒给同事喝后,造成其食管和胃粘膜化学灼伤。昨悉,经法官调解,受害人获得赔偿。

  受害人刘某和其同事尹某均系汉川市某物业公司聘请的保安。今年2月19日清晨,尹某在小区巡逻时捡到一瓶绿色的醒目牌饮料,回到办公室后,倒在受害人刘某的杯中。刘某饮用后,顿感胃部剧烈疼痛,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3天,用去医疗费等各类费用共计2.5万元。

  事后查明,尹某拾到的饮料内含有盐酸和微量硫酸成分,导致刘某食管和胃粘膜灼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住院期间,汉川市某物业公司垫付医疗费7700元,对余下费用,刘某向物业公司及尹某索赔遭拒。刘某遂将双方告上法庭。

  汉川法院城北法庭受理该案后,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尹某赔偿刘某1.4万元损失。双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刘丰 樊斯坦 孝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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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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