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妇女立遗嘱捐器官 欲见初恋男友偿夙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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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癌妇女立遗嘱捐器官 欲见初恋男友偿夙愿
2010年03月02日 09:46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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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在漯河市中医院14楼病房内,刚做完癌症手术不久的44岁的王梅(化名)对记者说:“我想去世后,把身体器官捐赠出去,谁能帮我遂愿?”王梅说:“我还有个心愿,我17岁时谈过一个男友,不知能否再见一面?”

  手术前立遗嘱捐献身体器官

  王梅是驻马店市西平县某村人,常年在外打工。2月21日,她到漯河市中医院肛肠科治疗。专家会诊,确诊她患直肠癌,需要手术。“捐献角膜可帮助人恢复光明,请将我身体的器官捐给别人或捐给医疗机构作为医学研究。”2月24日,王梅请医护人员找来纸笔写下遗嘱,表示无偿捐献遗体。

  捐献程序严谨目前还有困难

  据该院肛肠科主任医师刘兵介绍,2月25日,医院为王梅实施了病变部位的切除手术,但癌细胞已经扩散,王梅还要进行放疗、化疗。

  “王梅捐献遗体是高尚的行为,医院将减免其部分医疗费。”漯河市中医院院长刘晓告诉记者,医院将帮助王梅完成心愿,但遗体捐赠的程序严谨,漯河市现在无一家指定医疗机构可以代为接收。按规定,捐赠者本人需要到指定地点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或委托亲属、居委会代为执行,而王梅现在病重中,她还存在没有子女帮助等多项限制,联系接收单位和办理手续时有困难。

  在外打工数十年曾获“十佳月嫂”

  “希望你们报道时,不要用我的面部大照片和真名,我不想让已经80多岁的父母知道我的病情。”王梅在外打工数十年,她对80多岁的父母牵肠挂肚。17岁那年,她曾经有过一场刻骨铭心的初恋,但1年多的恋情最终被棒打鸳鸯。20多岁时,她在河北省白沟出嫁,感情只维持了3个月,之后就陷入了长时间不能离婚、不能掌控户口的痛苦折磨。

  1986年,王梅来到了石家庄,成为月嫂,在24年的家政服务中,她受到雇主的好评,多次获得石家庄市十佳月嫂称号。昨日,记者同石家庄市妇联月嫂服务中心和她的多名雇主电话联系时,许多人谈起她时称她是一个充满爱心的人。

  想见初恋男友了却多年夙愿

  “当年我17岁,他18岁,他是山东省平度人。”据王梅说,1983年她在新疆若羌县瓦石峡新建队打工时,结识了初恋男友耿某,因家庭不同意,被拆散了。“那时的恋爱非常纯真,失去联系快27年了!”王梅叹息道,“现在我已经余日不多了,不知道与他联系是不是合适,别影响了他的家庭。”

  昨日,记者与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联系,民警在细查人口信息网后,发现在山东省平度尚有耿某的户籍登记。但时过境迁,能否联系到耿某?耿某愿不愿意与王梅沟通?“哪怕听到他打来的一个电话就行,我只想真心祝福他现在和将来幸福安康!”本报将与齐鲁晚报联动帮助王梅实现心愿。(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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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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