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关门瞬间急降6层致七旬老太摔伤,法院认定电梯的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赔偿纪大娘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因物业公司一直不执行法院判决,纪大娘已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8年3月22日,73岁的纪大娘乘坐“鹿港嘉苑”小区电梯由8层下楼,电梯关闭后瞬间降至2楼,将纪大娘摔伤。
法院认为,因事发当时电梯处于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维护之下,物业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所以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纪大娘的合理损失的责任。 (张蕾 陈妍 黄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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