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突降6层摔伤七旬老太 物业公司被判3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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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突降6层摔伤七旬老太 物业公司被判3万元
2010年03月09日 16:50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电梯关门瞬间急降6层致七旬老太摔伤,法院认定电梯的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赔偿纪大娘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因物业公司一直不执行法院判决,纪大娘已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8年3月22日,73岁的纪大娘乘坐“鹿港嘉苑”小区电梯由8层下楼,电梯关闭后瞬间降至2楼,将纪大娘摔伤。

  法院认为,因事发当时电梯处于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维护之下,物业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所以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纪大娘的合理损失的责任。 (张蕾 陈妍 黄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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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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