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局:加强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疗器械监管——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国家食药监局:加强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疗器械监管
2009年05月22日 11: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消息,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国家食药监局现就加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和部署,把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抓好、做实。

  二、要全面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动态、销售情况,做好企业监督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规范生产,保证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企业重点检查:

  (一)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二)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是否按质量标准生产,并检验合格;

  (三)原材料控制是否到位,是否有进厂检验记录并符合生产要求;

  (四)企业的生产环境是否能够保证产品生产的基本要求;

  (五)企业产品的说明书、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经营企业重点检查:

  (一)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范围经营;

  (二)企业经营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是否合法产品。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监管信息沟通,保证监管信息及时上报。国家局将根据情况组织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督查。

【编辑:王赛特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