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等”公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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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等”公民
2009年03月02日 16:10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2年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活让大学生罗思文感到绝望,他在求学、就业和婚恋等方面都历经挫折。其遭遇也是中国93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生活现状的一个缩影(2月26日《广州日报》)。

  其实,93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中近80%不需药物治疗,只有肝功能不正常或肝组织出现纤维化的乙肝患者才需用药治疗,携带乙肝病毒也并不影响生活、工作、结婚、生子。乙肝是通过血液、母婴、性接触传染,日常生活、工作包括共同就餐并不传染乙肝,也就是说携带者不会对其他人造成危害,从医学角度讲,歧视携带者没有科学道理。

  歧视的原因,一是人们对乙肝传播途径的无知,“病从口入”的惯性思维已经根深蒂固,其实乙肝是病从“血”入。二是没从立法的高度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规定的刚性不足使歧视成为普遍现象。三是乙肝虚假广告危言耸听的宣传对乙肝歧视的形成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乙肝虚假广告刻意夸大乙肝的危害导致盲目、过度治疗,使许多携带者因病致贫。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仅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还背负着沉重的经济负担,这与铺天盖地的乙肝商业广告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这些广告迎合患者“转阴”心理大肆夸张疗效引诱携带者上当受骗,制造恐慌导致歧视。因此,乙肝广告也是乙肝歧视的元凶之一。

  乙肝不仅是医疗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法律问题。所以,要从立法、乙肝科普知识普及、规范有关广告三管齐下才能消除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的现象。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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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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