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居三种家庭暴力之首 是否立法分歧明显(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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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暴力"居三种家庭暴力之首 是否立法分歧明显(2)
2009年02月07日 14:01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工作的贾楠,近年来对家庭“冷暴力”案件一直十分关注。她以红桥区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为例进行了分析:2005年至2008年以家庭暴力为由提出离婚的占离婚案件的2.7%,其中“冷暴力”又占家庭暴力总数的30%。

  在这些发生“冷暴力”案件的人群中,73%以上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实施“冷暴力”的男女比例大约各占50%,较之身体暴力以男性为主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

  “近年来知识分子家庭‘冷暴力’频发并日益增多决不是偶然的。”吕春娟分析,在某种意义上,家庭“冷暴力”的产生与夫妻文明程度的提高是相关的。“冷暴力”把家庭矛盾的对抗由低级的身体虐待转为高级的精神压迫,把躯体对抗转为心灵对抗,把武力较量转为智力、忍耐力的较量,把明显的冲突转为隐蔽的对立。这正是受教育程度较高者更容易发生“冷暴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危害】

    隐性暴力本质上是精神暴力

  广东某市妇女李某,前不久因不堪丈夫的“冷暴力”愤而跳河。生活中,有的妇女难以忍受丈夫的冷漠,“把吵一架当成了一种奢望”。

  吕春娟介绍,深受“冷暴力”之苦的男女,心理上常常处于孤独状态,健康受到极大损害。肉体上的创伤可以愈合,而心灵上的创伤却不容易愈合。“冷暴力”作为一种隐性的暴力形式,给对方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甚至还会造成精神隐疾。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张伟也认为,“冷暴力”直接影响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婚姻家庭的稳定和未成年人的成长。

  “‘冷暴力’是对人精神的一种折磨和摧残,是一种精神暴力。”张伟认为,精神暴力在某种程度上比身体暴力对人的伤害更为严重。身体上的致伤、致残还有可能医治,而精神上的致伤、致残几乎是无法医治的,将使其完全成为一个废人,不仅伤害了受害者,而且伤害着亲人,甚至伤害了自己。

  家庭一直被人们称为幸福的港湾。张伟认为,“冷暴力”的长期存在却使家庭成为了痛苦的源泉,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必然会受到威胁。“冷暴力”也会对家庭中青少年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宁夏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一项问卷分析证明,“冷暴力”很容易对青少年性格的形成产生负面影响,可能会导致孩子不自信,自卑感强,不敢与人交流或者富有攻击性。

  “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家庭隐性暴力更具隐蔽性,长期不易被人发现。”张伟认为,受害者可能会因为长期处于“冷暴力”的危害当中,精神受到更大程度的伤害,累积到难以承受的程度时就可能以极端的行为方式爆发出来,从而采取自杀、自虐、伤害他人等极端的方式。这不仅会影响家庭的稳定,进而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症结】

    隐性暴力相关立法明显缺失

  贾楠认为,“冷暴力”频发与我国相关立法明显缺失有关。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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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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