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病人病理切片医院须保留15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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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病人病理切片医院须保留15年
2009年03月19日 09:40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卫生部公布了《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医院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今后,医院将加强对病理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对病人的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15年。

  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

  指南明确规定,病理科应当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技术方法开展病理诊断,不得开展已停止或规定范围外的检查项目和技术方法,新开展的检查项目和技术方法需按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病理科应当加强对病理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其中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5年,阴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年,组织标本保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2周。此外,病理科还应当制定病理诊断差错的识别、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及时发现差错,分析产生的原因,防止再次发生。(记者叶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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