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校内摔伤磕坏两颗门牙 家长向学校索赔23元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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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校内摔伤磕坏两颗门牙 家长向学校索赔23元
2009年03月27日 09:1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小学生王某因学校楼道拥挤而摔倒,磕坏两颗门牙,家长认为学校未尽义务,要求赔偿23元。日前,通州法院审理认为,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的家长称,2008年11月11日,王某和同学回教室,走到教学楼一楼楼梯口时,因学生众多发生拥挤,王某摔倒磕坏两颗门牙。父母多次找到学校但学校推脱责任。王某父母认为,学校安全管理不到位,未采取安全措施,没人维持秩序,才造成事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索赔医疗费23元。

  学校表示,事发时只有40%的学生分流上楼,并未存在拥挤。王某被一学生撞倒,但王某未看清是谁。学校已履行安全教育义务,不承担责任。

  双方多方查找未能确定碰撞王某的同学。法院确认,碰撞王某的学生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学校未保证课间秩序,导致王某受伤,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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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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