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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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将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
2009年04月07日 17:1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根据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我国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国家将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实施方案》,我国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实施方案》指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

  与此同时,国家将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同时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还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此外,国家还将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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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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