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今年一季度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398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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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今年一季度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398起
2009年04月27日 13:38 来源:光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全国质检系统围绕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全力以赴,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质量提升年、服务年、整治年和建设年。

  立足抓源头,全国质检系统开展了以“四查、三整治、五加强”为主要

  内容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四查”即: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查重点地区和行业,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和执法工作,落实监管责任。“三整治”为: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专项整治;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五加强”为:加强风险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加强对外交涉、扩大出口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标准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基层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质量责任制落实和责任追究。

  同时,质检总局从四方面着手,积极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动员企业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活动。深圳市召开动员会10余场,参加企业5000多家;新疆3830家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二是以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加快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设,努力把质量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快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四是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测能力建设。

  一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对15类食品安排了监督抽查,监测了31种食品、83个风险项目、监测样品1027个,有126个样品不同程度地检出了风险项目并进行了处理;全国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398起,立案8879起,货值7166万元。北京、辽宁、安徽、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积极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将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饮料等风险较高的食品和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添加剂等风险项目纳入了监测范围。湖北省市质监局查处各类食品1172批次,查出不合格91批次,严肃处理并曝光了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宁夏、山东等地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包装生产企业,全部实施了检查。(记者 吕贤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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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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