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部公告: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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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卫生部公告: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
2009年05月01日 14: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1日电 中国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称,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据了解,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是后果严重传染性最强的传染病,依次递减。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20余种;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10余种。

  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9年 第 8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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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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