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对央视“北大医院事件”报道“很遗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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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对央视“北大医院事件”报道“很遗憾”
2009年11月10日 15: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日电(记者 曾利明)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今天表示:对中国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播出的《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报道“很遗憾”,“有值得检讨的地方”。因为“在沟通方面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毛群安在卫生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作为新闻发言人,一直致力于跟媒体加强沟通,欢迎媒体的监督。舆论监督对改进卫生行业工作、提高医疗质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们期待媒体的报道是客观公正的”。

  他说,卫生部愿为媒体报道提供更多的支持帮助,希望新闻机构以后“在重点选题策划方面与卫生部进行沟通,避免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  

  毛群安强调:对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报道,“一定要客观公正,对于一些吃不准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医疗技术问题,可向我们咨询寻求帮助;我们可推荐专家咨询、采访”。但“不希望出现由于对一起医疗纠纷,甚至一起医疗事故不恰当的报道而引发整个社会、公众对医疗安全的担忧,或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

  他说,特别是目前,“正在深入研究公立医院改革的敏感时期,希望新闻报道能有助于医改,给公众提供更多科学、正确的信息”。“我们不反对舆论的监督,愿意跟媒体和记者加强沟通交流,共同合作,把应该向公众传递的重要信息传递给公众”。他提醒媒体,“片面、不正确的报道,这个对整个行业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毛群安认为,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包括最近报道的抢救未成功事件,我们对患者家属表示同情,希望医患双方依法依规来处理。这是维护正常医疗环境,也是通过经验教训提升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

  最后他重申,对于涉及到医疗法律法规和一些复杂医疗技术报道,媒体应该慎重,要吸取经验教训。

  据知,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导致病人死亡案二审十一月五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上诉双方在庭审中陈诉诉求并进行答辩,当庭没有宣判。  

  二00七年十月,王建国起诉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由于院方医疗过失造成其妻熊卓为死亡,索赔五百万元人民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北大医院的医疗行为与熊卓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审判决北大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熊卓为家属共计七十五万元。此后,双方均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诉。原告要求北京高院确认医院为非法行医。而院方则认为一审未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违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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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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