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斤黄酒醉死37岁女子 丈夫欲起诉与妻子同桌9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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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斤黄酒醉死37岁女子 丈夫欲起诉与妻子同桌9人
2009年03月18日 11:04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次生日宴,平日不善饮的女子和9个朋友聚会,喝下了5斤黄酒,结果倒地身亡。

  “如果不是别人硬劝,她不可能喝下5斤黄酒。我要告那些劝酒的人。”昨天,丈夫高志朋拿着妻子生前的照片到处找法律人士申诉。而同饮者都称:“是她自己要喝酒逞强的,没有我们的责任。”

  高志朋的代理人、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叶世武称,今天他将正式向宁波江东区人民法院申请案件受理,将以人身损害赔偿向9个同饮人索赔人民币102575元。

  丈夫:“老婆是被人灌死的”

  高志朋和李雪梅都是安徽宿州人,大女儿今年14岁,小女儿7岁。6年前,一家四口来到宁波打工。37岁的李雪梅在一家公司做保洁员,高志朋在一家企业开叉车,一家人省吃俭用过日子,平静而幸福。

  “2月25日早晨7点,我老婆告诉我,同事过生日,要请客,中午不回来吃饭。下午5点,我突然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说,我老婆出事了。”向记者提起这些,高志朋泪流满面。

  高志朋回忆,当时他就懵了,警察说,老婆是喝酒喝死的。在医院太平间见到妻子时,她的身体已经彻底冰凉。当他得知妻子是喝下了5斤左右的黄酒后死的,情绪非常激动,他拒绝签字火化妻子。“她没有酒量,最多只能喝两瓶啤酒,怎么可能喝下5斤黄酒呢,一定是被人硬灌的。”

  经过法医鉴定:李雪梅是因为醉酒而亡,彻底排除他杀。当地派出所认定,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所有费用都由高志朋承担。

  高志朋执拗地保留着妻子的遗体,为此,他共花去了4万多元的积蓄。律师建议他,掌握所有的证据后应该火化遗体。3月3日,高志朋终于在火化单上签字。

  “这个官司我打定了,我不能让妻子这样被人灌酒灌死。”高志朋说。

  同饮者:“是她自己主动要喝的”

  李雪梅是在同事的生日宴上醉酒猝死的。过生日的同事叫竺某,那天是他68周岁的生日。

  竺某说,当天大家开始都是喝橙汁,宴席快结束时,李雪梅突然站起来说:“我打一圈(一个个轮流敬)敬大家,大家都要喝。”说完她拿出大杯,倒满黄酒,一杯一杯地喝。9个人依次敬完,李雪梅没有什么异常。最后一杯,李雪梅说自己喝,这杯酒刚喝下去,李雪梅就倒下了。大家慌了,赶紧拨打了120,但还是没有挽回李雪梅的生命。

  “真没想到出这样的事。李雪梅是临时工,还没有转正,她可能是太在乎大家对她的看法了,所以拼命喝酒。”竺某叹着气说。

  一起吃饭的人中,25岁的连某年纪最小。他说:“当时没有人逼她喝,是她自己要敬酒的。她不需要这样,不能喝就少喝一点嘛。”

  律师:“我要证明他们在说谎”

  “一个好端端的家,一顿饭就没有了。我中年丧妻,两个女儿没了妈妈,以后的日子咋过啊?”高世朋哭着说。

  “一个不会喝酒的女人,如果不是有人硬劝酒,她怎么可能一下子喝下5斤酒呢,这从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和李雪梅一起喝酒的同事,都在逃避责任。我要搜集证据,证明他们在说谎。”律师叶世武说。

  “我要为李雪梅讨回公道。”叶世武说:“这种类似的民事案件在国内已经发生过多起,法律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劝酒醉死人属于人身损害,是有法可依的。”

  “喜庆喝酒应当,但劝酒不要过度,一旦劝酒伤害到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叶世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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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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