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汇曾被视为剥削所得 周总理震怒称必须保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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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汇曾被视为剥削所得 周总理震怒称必须保护
2009年10月13日 11:26 来源: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978年1月,60岁的彭光涵站在北新桥王大人胡同1号海棠院里,胸中有股“重新解放”的激动劲儿。

  彭光涵耳边响起1977年深秋,原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廖承志的一席话:“文革”结束了,小平同志指示我们要尽快恢复侨务机构,先把“庙”建立起来。你留下来帮我建这个“庙”吧!

  彭光涵被点将,成了新成立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简称国侨办)的秘书长。他的第一项工作,是从北京市政府手中要回被称为“侨委大院”的北新桥王大人胡同1号院。

  1949年10月,刚成立的中侨委就是在这里挂牌成立,住在附近的老百姓遂将这条胡同称作“华侨胡同”。

  1952年,时任中侨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彭光涵一家搬入“侨委大院”里的海棠院。

  在彭光涵大儿子安哥的记忆里,海棠树的树冠把这占地约有一亩的院子的大部分都遮住了,春天开花时,满院花香。

  当年,中侨委的干部大部分是来自马来亚、菲律宾、印尼、泰国等地的归国华侨。安哥记得,有个叔叔打篮球的时候常穿一件黑背心,前胸和背后都印着一只跃起的白猫。回国参加革命前,他曾是泰国黑猫俱乐部的主力队员。

  1970年6月,中侨委被撤销,有“海外关系”的侨务干部下放“五七干校”,篮球场空了,热闹的“侨委大院”冷清下来。

  没变的,是如雪般的海棠花随风飘落,年复一年。

  周恩来签署保护侨汇命令

  20世纪50年代,令人震惊的消息不断传入海棠飘香的中侨委大院。

  在南方侨乡,“华侨有钱,有侨汇的都不是好东西”在不少土改干部中流传。有的土改队把侨眷抓起来,甚至用刑,迫使其写信向华侨求助,汇款赎人。

  有的侨眷没有一亩地,但因为有侨汇而被划成地主批斗;不少侨眷担心挨斗,纷纷写信给海外亲人不要寄钱回家,有的接到了侨汇单却要将汇款退回;有位华侨寄回些钱给病故的红军师长哥哥修墓立碑,遭到乡干部的反对,说“资产阶级的钱不能用在烈士身上”。

  在泉州,海外华侨寄钱回来,村干部比侨眷知道的还早。汇单前脚到,村干部后脚就进了家门,他们提出种种理由让侨眷出钱“做贡献”,修路、买公债、投资,就连小学校缺几根竹竿、村里搞宣传买纸,也找侨眷。

  村干部说,金山客(华侨)在金山(泛指海外侨居地)开铺赚大钱,侨汇是剥削来的,农会要点合情合理,也是对侨眷的改造。

  彭光涵记得这样一组数字:1951年9月,广东省的侨汇收入比6月减少了1/3。广东四邑地区的侨眷收到了侨汇单不去领,而是把侨汇冻结在香港,被冻结的侨汇占该地区侨汇总数的40%。

  中侨委很快将这些情况汇报给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周恩来把侨委的人员召集在一起,非常生气地问:“怎么还在争论华侨寄钱回来,接受侨汇是不是剥削,是不是合法的问题?这是多么幼稚的问题!”他最后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发一个保护侨汇的命令,“不是可执行可不执行,而是命令,必须执行。”

  1955年2月23日,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下发:华侨接受侨汇合理合法、利国利民,他们对自己的合法收入具有所有权,可用于生活家用,也可用于婚丧嫁娶,是否存款完全自愿。

  这张命令在广东、福建侨乡广为张贴,署名: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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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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