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务工作标准将出台 企业面临法律大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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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法务工作标准将出台 企业面临法律大考
2009年11月15日 23:49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早前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劳动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统一立法,同工同酬将被写入法规,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从应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而工资的内涵也将改变,之前工资都等于货币,而今后将加入期权等非货币工资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这一系列加强对劳动者保护程度的法规条例,劳动主管部门还在酝酿一个指向企事业单位HR人员的法务工作标准。据悉,此标准将对所有从事HR的工作人员提出更高的法律实务要求和行业道德要求,使HR人员在用人单位中起到“自查自检、查缺补漏、合法用人”的作用,从根本上消除用人单位因为对劳动法规不熟悉而产生的非法用工现象。

  一项针对企业HR管理人员法务水平的网络调查显示,高达83.5%的HR对劳动法规“了解,但不熟悉”;而在“你是否了解自己所在单位的人事规章和涉法文书是否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这一问题上,竟有89.2%的HR选择了“不了解”。知名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韦荣恒先生指出,HR工作人员法务工作标准一旦制订出台,对我国HR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想象,未来所有的HR工作人员都必须拥有劳动法律实务能力,那么他们无论到哪个用人单位就职,都会成为所在单位合法用工的内部原动力。

  韦荣恒先生的观点代表了HR业内对法务工作标准表示支持的专家们的普遍意见。然而,一位在民企从事了5年HR管理的王女士提出了这样的担忧:“我知道未来HR人员肯定要朝着‘半个劳动法专家’的方向发展,但现在大部分企业的HR都被具体而繁琐的人事工作所牵绊,根本没有空余的时间研究劳动法律,参加一个什么培训班,也基本上是浪费钱。如果这样的标准一旦出台,我们今后岂不是要面临失业?”

  王女士的担忧不无道理。由于历史原因和自身发展原因的限制,目前国内的大多数企业在人事管理上都存在诸多限制瓶颈。既要面对自身发展带来的种种挑战,又要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解决自身法律方面的盲点,同时在HR管理方面百密无一疏、以规避日后用人纠纷,短时间内企业HR管理面的的压力有增无减。新的HR从业标准无疑使相当一部分企业HR管理工作雪上加霜;在逐渐苏醒于经济危机寒梦的同时,企业将再一次面临法律大考的形势。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何寻找一条适合自身的HR管理发展之路,成为了目前主流专家的共同探讨的焦点;而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借这样的挑战寻找一条恒久的HR管理之路,具体的行动早已经悄然展开。近日,由大连华厦外企服务有限公司推出的“顾问型”劳动法律助手软件——E-lawyer,该产品上市后,就像是给了当下的HR从业者一根“救命稻草”,被HR们热烈追捧。

  重重热衷的背后,这款以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为隐线设计的法律顾问软件究竟缘何受宠,则成为了人们探究的对象;而与此同时,是否如业内专家分析的那样,E-lawyer“将帮助企业浴火重生”的这一说法,同样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考究。“不但能把单位的人事制度和法律文书修改得100%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我自己还成了劳动法专家了!就算HR法务工作标准真的实施,我也不担心了。”从一位使用过E-lawyer2.0版和3.0版的HR兴奋地对记者说。从他口中,我们可以直接看到这款产品给HR法律事务带来的直接作用。

  国内著名劳动法律事务研究专家刘旭指出,由于目前我国相关的人力资源法规正处在完善阶段,许多就业保障政策的出台,既是对维护从业者权益的完善,同时也是对大多数企业HR管理工作部署的考验。不管HR法务工作标准是否出台、何时出台,E-lawyer的出现都解决了企业目前在用人管理法务规程方面的燃眉之急,企业由此或将打开一条法规准则内HR管理的新增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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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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