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七旬“色魔”强奸多名幼女被判无期——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重庆一七旬“色魔”强奸多名幼女被判无期
2010年02月26日 2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2月26日电(银雪 杨君相 杨军)重庆一七旬“色魔”陈朝友以给几元零花钱为诱饵,先后将6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强奸。26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强奸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陈朝友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0岁的陈朝友是重庆市丰都县农民,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期间,陈朝友先后12次以给1元至10元不等的零花钱为诱饵,将万明明、秦雨、万铭(化名)等6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强奸。其中数名被害人为留守儿童,其父母均在外地打工,跟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法院认为,陈朝友以给予钱财为诱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 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