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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尚未揭开面纱 成立时间可能暂延

2003年01月14日 10:44

  近来,一向高热的金融改革话题又添新题。消息人士透露,即将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有可能讨论成立独立于中央银行的“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专事银行监管职能。然而,随着会议日期的临近,另一种说法不胫而走:“银监会”的成立时间有可能稍微缓一缓,估计不会在会议期间宣布。

  分离货币政策和银行业监管两项职能,设立新的银行监管机构,这个想法大约萌发于三年前。此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均曾就另设新的银行监督管理局问题进行过研究。

  2001年3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了“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在对国内、国外进行多次实地调研后,课题组就金融监管问题撰写了十余篇研究报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2002年2月,报告刊出时,正值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前夕,由此引发社会各界对成立“银监会”或“银监局”加强银行业监管的广泛关注。尽管经济学家们对设立“银监会”的看法不尽相同,但分离货币政策和银行业监管职能却是相对共识,认为应该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确保银行业监管的分立,中央银行能独立地制定货币政策,创造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根据国际经验,银行业监管的分立与中央银行的独立往往同步进行。英国、日本和韩国的改革正是如此。而如果中央银行身兼货币政策决策者和银行业监管者的双重角色,就极有可能在调整利率和进行货币供应决策时站在银行业监管者的角度去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

  拆?还是不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并未给出明确答案,只是提出了改革银行业监管体制的三个方案:从长远来规划,将银行业监管和货币政策彻底分拆,单独成立“银监会”;根据现实情况,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分拆设立“银监局”;适应混业经营的趋势,将金融、证券和保险监管三部门合并归属,并客观阐释了上述三方案的长短利弊。三方案中,“银监局”方案偏左;“银监会”方案居中;合并方案则明显偏右。

  而对作为是否一定是银监会方案,报告并没有十分强烈的主张,只提出应承认相对分离。“系列报告留有余地,因为决策权在最高领导层。但我个人至今都认为,银监会方案仍然是入世后加强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最佳方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课题组成员对记者表示。

  2002年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并没有对这三项建议作出任何明确的决定,“银监会”临门起脚被喊停。业界揣测,部门利益是搁置改革的主因。符合逻辑的推理是,成立“银监会”的初衷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职能与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分离,从而保证货币政策的制定实施具有更大的独立性,也使对银行业的监管更加有效,但该动议只考虑了货币政策与银行业监管的利益冲突,没有照顾到人民银行的部门利益。另外两个方案中,偏右的合并方案因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理念冲突,所以一开始即被否决,人们普遍认为,央行的态度应该明显倾向于偏左的“银监局”方案。据知情人透露,事实上,人民银行内部还另有一个报告,但并未发表。

  再者,1998年金融监管体制“9+2”大区行改革成立后虽暴露出利益相互掣肘的矛盾,但面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成立“银监会”并非人行体制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

  尽管如此,此后迹象却显示,当时的提议其实已经得到有关方面的考虑和研究。作为中国银行监管的远景设计之一,具体工作一直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悄悄进行,成立“银监会”只是时间早晚问题。2002年间,有几个直观的现实引起业界关注。

  其一,三幢位于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大楼后面的“2号办公楼”完成装修施工后,人民银行现有的银行一司、银行二司、非银司、合作管理司、银行管理司等负责银行监管的部门已经迁入。虽然人民银行对外并不承认“搬家”与分拆有关,然而,2002年的12月21日,在中国宏观经济形势与产业发展研讨会上,前证监会前主席、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周道迥明确表示,在强化金融证券市场监管的大背景下,“银监会”的建立已被提上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央行业务即将分拆。消息人士告诉记者,未来银行监管部门的框架和人员规模现已确定,甚至名称、行政归属、行政级别和领导层人选等问题业已基本圈成,只是成立时间尚存变数。

  其二,2002年以来,各省市在金融工委部门外,又陆续成立政府金融办公室。其职能强调,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的金融监管,在地方政府和中央金融机构之间进行沟通。目前,尽管外界对此不明就里,争议较大,但媒体推测,“其职能一种可能是充当地方银行的国有资产管理者角色,而另一种可能则是将来成为银监会的分支机构。”

  此外,如果单独设立的“银监会”直接隶属国务院,那么中国人民银行将专司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按照这种框架设置,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改也将被提上日程。目前,可靠消息表明,设立“银监会”所需相关立法变动也已经开始受到关注。

  有专家认为,“银监会”引发的讨论事关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尤其是入世之后,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督管理体制面临着新的挑战。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督管理体制迫切需要解决好三大类关系。第一类是金融监督管理体制与国家权力机构的关系。第二类是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的横向关系,即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部门之间的分业与否。第三类是金融监督管理体制中的纵向关系,即金融监管体制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其中最关键的三个问题是:中央银行是否应该拥有更强的独立性?是否应该实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相分离?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如何协调才能够有效应对新的挑战?

  现在,正式的答案还没有给出,“银监会”是否一定设立和何时设立也没有明确说法。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由此引发的讨论侧面说明,中国的金融改革正在涉入“深水区”,正面临着突破体制瓶颈约束的艰巨任务,突破的阻力既有来自于部门利益调整的内部因素,也有整治与清理银行业的外部因素。人们不会忘记,一系列丑闻中受到玷污的银行,无论是中国银行的王雪冰,华夏银行的段晓兴,还是农业银行的赵安歌,他们暴露出的问题足以表明,在建立有效的机制防范道德风险之余,分离监管职能,强化银行监管部门的独立性乃当务之急。(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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