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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企业经营者积极性 成都20企业老总今年拿年薪

2003年01月17日 09:36

  中新网1月17日电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成都市将在20户企业中推行经营者年薪制,部分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专职董事长将开始纳入年薪制实施对象。有关人士称,推行年薪制的目的在于使这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和业绩挂钩,以更好地激励企业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纳入年薪制的企业包括市上确定的国有重点优势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来一段时间内,按公司制新组建和改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将实行经营者年薪制;其他非国有公司制企业也可以申报试行经营者年薪制。

  日前,成都有关部门审批兑现了2001年年薪制试点企业经营者业绩年薪:15户试点企业22位经营者中,业绩年薪最高为418415元,年薪总收入最高为502098元。

  关键词年薪

  -经营者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业绩年薪。基本年薪按照本企业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利润总额、实现税金、社会贡献总额、职工人数等6项指标通过综合评价和横向比较确定,掌握在本地区和本企业综合平均工资的180%至880%范围内。业绩年薪根据企业经营成果、效益和经营业绩确定。

  -目前,年薪一般只对单位经营负有重大责任和影响的核心与骨干人员实行,例如,高级管理和经营人员,核心科研和技术人员,以及某些特殊职(岗)位上的员工。

  -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原则上要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不能实行年薪制。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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