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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五年八十名厅局级官员因职务犯罪被查处

2003年01月18日 07:55

  中新社广州一月十七日电(记者邓卓明)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近五年来,全省共有八十名厅局级高官因职务犯罪被挑落下马。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今日下午在此间表示,近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八千五百四十五件、九千九百三十一人。其中,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七百五十件,县处级干部八百三十一人,厅局级干部八十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二十三亿元。其中,去年查处一百万元以上的案件一百五十六件,县处级干部一百六十九人,厅局级干部十七人。影响较大的有: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受贿案,珠海市工商局原局长钟维顺受贿案,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原行长黄荫初挪用公款案,广东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向雷受贿案等。

  全省检察机关还着重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走私放私的案件;金融、税收、外汇和证券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利用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中的贪赃枉法案件。结合办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挽回经济损失,保卫经济安全。佛山市检察院查办一个银行行长受贿案,追回不良贷款十七点三亿元,仅现金就有十四亿元;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办理一宗案件,避免了八亿多元国有资产的流失。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追逃工作,共抓获携款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四百一十三名,涉案金额二亿一千零十七万元。

  据悉,广东省检察机关现已初步建立了具有广东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机制。一是积极推动建立由党委领导、各部门参加、办事机构设在检察院的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开展对重要领域的系统预防;三是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四是针对职务犯罪的行业特点开展调研活动,提出预防犯罪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坚持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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