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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协委员建议:应为“终身学习”制定条例

2003年01月19日 09:06

  中新社武汉一月十八日电 (记者 王新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促进湖北“终生学习”和“学习型社会”的早日形成,正在此间参加政协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委员南平建议,湖北应在全国率先制定湖北省终身学习管理条例。

  南平说,为“终身学习”立法是世界性潮流,美国、韩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已就此立法或写进宪法。在中国,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明确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目前,中国虽已有《教育法》等一系列综合性法律法规,对促进“终身学习”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确立,有关“终身学习”的特定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出台已迫在眉睫。

  南平认为,通过立法来倡导和促进“终身学习”,有利于湖北更新“学习”和“教育”的观念,正确规划和整合教育资源,更进一步倡导和推动素质教育;湖北的经济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阶段,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形成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终身学习”来提升每一个劳动者的能力和素质,可由此形成保障湖北经济发展的强大的、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通过立法可加快促进湖北“终身学习”社会风气的形成,更好地促进湖北人的全面发展。

  南平同时还建议,将“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提法,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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