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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港警方密切协作 全力扑灭跨境罪案

2003年01月20日 10:24

  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随着近年深港之间过境活动与日俱增﹐发生在口岸地区的罪案亦急剧飙升。为打击有关罪行﹐深港两地由昨日起启动陆路口岸警务协作新机制﹐两地市民如在双方口岸范围内遇事﹐两边警员也可即时互通消息﹐大大提高破案的效率。

  保障过境旅客安全

  市民普遍欢迎新机制﹐虽然暂时未知新机制可否发挥预期的功能﹐但至少能加强与内地边境部门沟通﹐心理上会更有安全感。截至昨晚十时半﹐四个口岸用新机制的报案数字为六宗﹐罗湖占五宗﹐包括一宗打劫﹐四宗失物﹐落马洲举报有一宗打劫。

  随着近年深港两地过境活动以倍数急速增长﹐过境旅客于陆路口岸报警求助的需求亦相应大增。警方数字显示﹐本港四个陆路口岸罗湖﹑落马洲﹑文锦渡及沙头角共接获的报警求助个案﹐于二零零一年约一百宗﹐��升三倍半至去年的三百六十多宗﹐其中主要涉及是行劫﹑盗窃及骗诈等罪行。

  边境警区助理指挥官(行动及刑事)罗卓洪解释﹐随着深港两地过境活动与日俱增﹐过境旅客于陆路口岸报警求助的需求亦大增﹐警务处处长曾荫培于去年初与广东省公安厅官员多次磋商﹐并获国务院同意下﹐决定引入陆路口岸警务协作机制﹐以合作处理边境罪案﹐以及强化过境旅客的警务服务﹐如更有效地协助找寻失踪人口。

  新机制包括三层架构﹕

  (一)在现时沙头角警署﹐以及罗湖﹑落马洲及文锦渡管制站的报案中心内﹐无论报案者是港人或旅客﹐举报个案如涉及内地口岸范围﹐当值警员便可即时向内地有关岗位通报﹐要求即时采取行动调查或部署跟进。内地口岸派出所如接获涉及香港口岸范围﹐做法亦一样。

  港派七人监察运作

  (二)港方派驻七名由督察级或以上警务人员担任的联络员﹐分别专责监察四个口岸运作新机制的情况﹐确保两地沟通良好﹐并收集涉及口岸地区的跨境犯罪情报。深圳方面则设有九个联络员。罗卓洪表示﹐联络员人数可随着工作量的实际需要而增减。各报案中心的办公时间与口岸的开放时间相同﹐联络员则二十四小时候命。

  (三)香港与深圳均分别设有五名联络官﹐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会议﹐交换刑事情报﹑检讨协作机制及商讨警务所有事宜。

  在新机制下﹐到深港两地口岸报案点报案的人士﹐如案件需要即时处理﹐可获安排透过特别通道马上往来两地口岸﹐不用在管制站排队轮候。

  罗卓洪表示﹐在现有制度下﹐报警个案如涉内地口岸范围﹐需把个案转介警务联络科﹐由联络科向内地部门联络跟进﹐程序较为转折。

  机制适用口岸范围

  罗卓洪称﹐协作新机制只适用于处理在深港陆路口岸范围内发生的事故。如个案发生在口岸以外地方﹐如深圳市中心或福田等地区﹐口岸报案中心会尽量协助报案者﹐并根据现行机制﹐转介警务联络科处理。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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